摘要:2月6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通过官方账号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剧及网络剧片剧本孵化、精品创作、播出激励项目的通知》。
2月6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通过官方账号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剧及网络剧片剧本孵化、精品创作、播出激励项目的通知》。
通知表示,根据《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奖励激励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剧及网络剧片剧本孵化、精品创作、播出激励项目申报工作。2025年度计划开展两批次项目征集评选,题材包含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创新题材及特色题材,首批项目于3月31日、第二批项目于9月15日截止征集。
一、扶持专项及题材
(一)扶持专项
电视剧、网络剧片剧本孵化专项:对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剧本,择优给予孵化扶持。
电视剧、网络剧片精品创作专项:对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项目,择优给予创作扶持。
电视剧、网络剧播出激励专项:对电视剧、网络剧作品,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电视剧频道(八套),或国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播出,择优给予播出激励。
(二)项目题材
现实题材: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书写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的火热奋斗。
革命题材:弘扬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历史题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
创新题材:以新题材、新形式、新技术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创新表达诠释核心价值、引导主流审美、促进国际传播。
特色题材:在多元化题材中充分融入广东本土特色元素、展现广东之美,如中华现代文明的广东篇章、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等。
二、申报及验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电视剧、网络剧片剧本孵化专项
已在广东申请备案立项且尚未完成剧本创作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项目可申请。按程序择优予以资金扶持。
2.电视剧、网络剧片精品创作专项
已在广东完成备案立项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项目可以申请。按程序择优予以资金扶持。
3.电视剧、网络剧播出激励专项
已在广东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网络剧,于2024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后,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或电视剧频道(八套)主要时段播出,或在国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并取得较好播出效果的,可以申请。按程序择优予以资金激励。
(二)验收要求
申报剧本孵化专项的,应在获扶持之日起9个月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全剧本进行验收,并完成备案立项。
申报精品创作专项的,电视剧、网络剧项目应在获扶持之日起18个月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完成片进行验收,并申请电视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项目应在获扶持之日起12个月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完成片进行验收,并申请网络剧片发行资质。
获得扶持的项目和制作机构,需与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签订协议。剧本孵化专项、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对应扶持事项,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积极配合完成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播出激励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本机构广电视听作品的创作生产。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或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或违反协议使用资金的,需全额退回扶持资金。具体验收要求在双方签订的扶持协议中明确。
通知全文及附件可进入省广电局官网链接(https://gbdsj.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4664043.html)查看及下载。
文丨记者 艾修煜
图丨官网页面
来源: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