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发布一则案件简讯。全文如下:2025年8月27日,王鹤棣先生诉张**、廖**(微博账号“山******2”,UID:787****336)名誉权、肖像权纠纷一案,被告廖**在涉案微博账号上发布致歉声明向王鹤棣先生公开致歉。
钱江晚报
8月27日晚,“王鹤棣黑粉致歉声明”的消息,冲上热搜。
当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发布一则案件简讯。全文如下:2025年8月27日,王鹤棣先生诉张**、廖**(微博账号“山******2”,UID:787****336)名誉权、肖像权纠纷一案,被告廖**在涉案微博账号上发布致歉声明向王鹤棣先生公开致歉。2024年5月,被告廖**通过其利用被告张**名义注册并实际使用的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了多条针对王鹤棣先生的侮辱、诽谤性博文,甚至对王鹤棣先生的肖像图片进行污损和丑化。本律师事务所受托依法启动名誉维权诉讼后,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廖**意识到其发布言论之严重程度,认可其行为构成对王鹤棣先生名誉权、肖像权的严重侵犯,主动联系原告代理律师向王鹤棣先生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不再实施任何侵犯王鹤棣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王鹤棣先生考虑到被告廖**的致歉诚意、悔过态度及其家庭经济情况,最终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以非判决的方式结案。
2025年8月27日,被告廖**已履行完毕在涉案微博账号“山******2”(UID:787****336)发布致歉声明的致歉义务以及赔偿义务【案号:(2025)晋0426民初1158号】。
廖某某在致歉信的开头写道,“我怀着万分愧疚与悔恨的心情。郑重向您道歉。”
信中提及,廖某某已将所有侵权内容全部删除,并表示“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既荒唐又不负责任……我恳请您原谅我的无知、冲动与不负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王鹤棣,1998年出生于四川省,中国内地影视男演员,曾参演《流星花园》《苍兰诀》等。
潮新闻·钱江晚报记者袁颖综合自@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当事人社交平台、公开资料等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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