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日,演员虞书欣诉愉悦区块(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趣园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案将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此次诉讼再度引发公众对明星肖像遭商业滥用及网络侵权问题的关注。
9月2日,演员虞书欣诉愉悦区块(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趣园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案将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此次诉讼再度引发公众对明星肖像遭商业滥用及网络侵权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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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娱乐产业和商业营销的深度结合,明星肖像权纠纷频发。不少企业为快速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未经授权使用艺人姓名、照片或形象进行产品推广、虚假代言,甚至借其热度炒作关联业务。虞书欣作为内地知名青年演员,凭借《苍兰诀》《下一站是幸福》等作品积累大量人气,同时也成为商业侵权事件的“重灾区”。
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此次涉案的两家企业——愉悦区块(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趣园科技有限公司,均从事互联网科技、数字营销等业务。其中愉悦区块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区块链技术开发、数字文化内容制作等,而趣园科技则涉及电子商务、品牌策划等领域。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虞书欣方曾多次发声明确认其与父亲不存在直接商业关联,试图遏制部分企业借“家庭背景”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
细节与争议焦点
尽管目前案件具体侵权内容尚未公开,但根据虞书欣团队以往的维权动作及行业常见现象,涉嫌侵权行为可能包括未经允许在商业推文、短视频、产品页面中使用虞书欣肖像,或暗示其与公司、项目存在代言与合作关系。
这类行为不仅侵犯艺人的人格权,还可能构成对公众的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利用他人肖像牟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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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支撑:明星维权成常态
虞书欣并非唯一一个主动通过法律维权的艺人。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2年仅一线艺人提起的肖像权、名誉权诉讼就超过200起,同比增长37%。杨紫、龚俊、赵露思等多位青年演员都曾成功起诉侵权公司并获赔。
另一方面,企业侵权赔偿额也在逐年上升。2023年北京市海淀法院公布典型案例显示,某公司因擅自使用某明星肖像被判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及维权成本5万元。高额判赔折射出司法对人格权保护力度的加强,也警示企业须严守商业伦理。
多方观点:侵权乱象亟待整治
某娱乐法律师李颖表示:“许多中小公司以为用明星‘蹭热度’成本低、被发现概率小,但实际上权利人越来越注重维权,法律后果往往远超其预期。”她指出,部分企业故意选择知名度高、粉丝群体年轻的艺人进行侵权,因为认为这类群体更易被误导消费。
一位品牌行业从业者则认为,此类乱象也与部分企业缺乏合规意识有关:“很多公司误以为只要不打‘正式代言’字样就不构成侵权,实际上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均属违法。”
同时,不少网友支持虞书欣依法维权。有人评论称:“支持明星告到底,现在某些公司吃相太难看”,也有人呼吁平台加强审核:“社交平台该出手管管虚假推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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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书欣肖像权案虽是个例,但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商业化浪潮中人格权保护的普遍挑战。随着法治意识的增强,更多艺人选择不再沉默,而是通过法律途径回应侵权。与此同时,企业是否应该重新评估所谓“流量捷径”背后的法律风险?平台又该如何强化内容审核,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
该案将于9月2日开庭,无论结果如何,都已向市场发出明确信号:明星肖像不是“免费午餐”,合法授权才是商业合作的正道。
来源:可可爱爱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