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平舆县立功证书的调查,成了许粉们议论的焦点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6-11 21:42 2

摘要:三月、细语和丹麦三人的平舆之行,亲眼目睹了当年郭希宽评为三等功的《个人奖励申请报告表》和《立功奖励报告表》。两张表格的内容与郭希宽展示的三等功证书信息一致,相互印证,充分有力地证实了郭希宽在1979年获得三等功奖励确有其事,其立功证书绝非伪造。

近几天,平舆县立功证书的调查,成了许粉们热议的焦点。

三月、细语和丹麦三人的平舆之行,亲眼目睹了当年郭希宽评为三等功的《个人奖励申请报告表》和《立功奖励报告表》。两张表格的内容与郭希宽展示的三等功证书信息一致,相互印证,充分有力地证实了郭希宽在1979年获得三等功奖励确有其事,其立功证书绝非伪造。

然而,面对铁证,许方的一些主播并不会善罢甘休。他们的信条似乎是:凡是有利于郭杜的官方消息,都是“伞大天黑”、包庇坏人;凡是不利于许姚的官方消息,都是枉法不公,让“伟大善良”蒙冤。于是就有了“421官宣是半夜鸡叫”、“法院判案是虚假诉讼”等论调。

平舆县人武部将郭希宽的服兵役信息提供给个人,是承担着法律风险的,这一决定必然是经过仔细斟酌、反复考量后做出的。

原因可能在于:近期许粉关于三等功证书真伪的询问电话不绝于耳,令人不堪其扰。人武部或许考虑到,透露郭希宽的服兵役信息既能澄清事实、平息质疑(对郭希宽有益无害),同时也能使自己免受持续不断的电话骚扰。可能正是基于此,他们才应允三月等人查阅相关信息。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征兵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提供。除非查询人具有法定事由(如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持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协助),武装部才应按规定予以配合。

三月、细语和丹麦既非公权部门的办案人员,也非持有法院调查令的律师。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本无权查阅郭希宽的服兵役信息。

然而,面对上述特殊情况,武装部顶着法律风险,允许三月等人查阅了郭希宽的服兵役信息,并将其服兵役简历及两张立功审批表和盘托出,以期以正视听,平息风波。

让人没想到的是,人武部的善意之举,许方主播并不买账;更令工作人员始料未及的是,结果竟上演了一出“农夫与蛇”的故事。

因为“郭希宽三等功证书是伪造的”这一认知早已在许方主播心中根深蒂固,他们此行本就是为了寻找假证的证据,而人武部提供的信息显然并非其所需。

于是乎,他们紧锣密鼓地对人武部发起了质疑。这与他们认定“杜新枝没有在淮河医院分娩,医院病历纯属伪造”如出一辙:结论先行——郭希宽没有英勇灭火,三等功证书必定是伪造的。

连资深病历鉴定专家卡老,也开始解读郭希宽的立功审批表了,这真可谓“一个不看菜谱,改研究兵法了!”

卡老被捧为大神级人物,她对病历条分缕析,宣称偷换证据确凿,板上钉钉。然而,既然证据如此确凿,只要提交上去,“偷娃贼”理应马上关进笼子。可卡老却将证据秘藏家中,至今“偷娃贼”仍逍遥法外。

况且,卡老对战友也颇不厚道。红豆、享文被诉,因手无证据而苦于败诉,卡老却见死不救,不伸援手,依然把“铁证”密不示人。

回到郭希宽的两张立功审批表,其填写时间均为1979年。其中一张表填写的入伍时间是“1975年1月”,另一张表填写的入伍时间则是“1975年3月”。

从上图可以合理推断,《个人奖励申请报告表》极有可能是本人填写或呈报单位(如后勤科)负责人填写。而另一张《奖励报告表》则极有可能是人武部负责政工的人员填写。也就是说,两张表格由同一个人填写的可能性极小。因记忆偏差,两张表入伍时间相差两个月也在情理之中,本无碍大局。可卡老却在此大做文章,出言不离本行,慷慨激昂地质问郭希宽的入伍时间:

“怎么到了他们家里什么都成了不确定?住院的时候两个住院号、两个床位号、两个剖腹产的时间,现在同一个报立功材料,一会儿是75年元月份入伍,一会儿是75年的3月份入伍。你自己不知道你自己哪一年哪一月入伍?”

有多少个住院号、床位号、剖腹产时间,那是医护人员书写的记录,和杜新枝本人有何直接关系?如果这能作为偷换的证据,为何许姚方的两次开庭、三份起诉书中都未曾提及呢?

卡老在此质问郭希宽:“你自己不知道你自己哪一年哪一月入伍?”

请问卡老: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两张表格都是由郭希宽本人填写?这样的质问,岂非蛮不讲理?

两张表一张写“一月”,另一张写“三月”,难道这就能推导出郭希宽的三等功是人武部伪造的吗?立功证书上明明加盖着货真价实的公章,如何能是伪造?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卡老接着又质问郭希宽的年龄,张口断言郭希宽在法院起诉书中填写的 1958年出生属于造假。卡老分析道,年满18岁才能入伍当兵,那么郭希宽就该是1956年出生。

然而,郭希宽究竟是1956年生还是1958年生,单凭入伍时间就能百分之百确定吗?

须知,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尚未实行身份证制度,户籍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也与今日不可同日而语。

1974年郭希宽能够应征入伍,即使他当时实际年龄是16岁,在申报年龄时,也必须符合征兵年龄要求。如实报告真实年龄若未达标,是不可能被征收入伍的。

两张表格里填写的年龄,究竟是虚报的年龄,还是实际年龄,目前不得而知。但现在已经明确的是,郭希宽法定的出生年份是1958年,这是其身份证上的年龄。

起诉打官司时,必须填写身份证上的法定年龄,即使与实际年龄不符,这也与所谓的“虚假诉讼”扯不上任何关联。

无论如何,郭希宽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奖励这一事实是毋庸置疑的

从平舆县人武部提供的郭希宽简历看,人武部不仅掌握郭希宽在服役期间的工作表现,还了解其退役后的工作安置情况:1984年2月退役后被安置到驻马店市百货公司,1999年12月调入开封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简历所指的郭希宽,绝非另有他人。

难道卡老还想从郭希宽出生年份的差异里,演绎出新的阴谋论吗?

来源: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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