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给豁牙刘爆个料,提供绝佳素材。有51团成员借用逻辑大师“邦主说”的歪理邪说,为拉姆正名,证明去年昆山演唱会的海报上,写着拉姆“创作”了刀郎的那几首歌曲,是成立的。
好消息好消息,我给豁牙刘爆个料,提供绝佳素材。有51团成员借用逻辑大师“邦主说”的歪理邪说,为拉姆正名,证明去年昆山演唱会的海报上,写着拉姆“创作”了刀郎的那几首歌曲,是成立的。
我读完整篇文章,不禁哈哈大笑,赶忙将这则“好消息”分享给所有刀迷以及51团,让大家仰慕一下逻辑大师的奇葩逻辑,究竟有多么的奇葩。
这位51小可爱的发文,我提炼出几个要点,咱们一一剖析。
第一,拉姆昆山演唱会海报写其“创作并演唱了”《爱是你我》《我的楼兰》等刀郎的歌曲并无问题,依据是逻辑大师邦主说的“原唱或首唱也是歌曲创作的一部分”。瞧瞧,这位小可爱自己不懂装懂,非要把“邦主说”推出来当挡箭牌,实在“聪明”。
第二,他坦言不知道表演著作权是什么概念,却不影响对拉姆享有著作权的认同,进而得出海报上“创作了”的说法没毛病的结论。这天马行空的逻辑,真不是一般人。
第三,他强调昆山演唱会海报白纸黑字写着拉姆“创作了”这几首歌,只是在宣誓歌曲主权,不存在暴力和抢夺。
第四,他还信誓旦旦地表示“我们是讲道理的,以理服人”。
看完这位51小可爱的奇葩观点,我不仅不生气,反而笑得肚子疼,甚至希望这篇文章能被14亿国人都看到,反正笑死人不用偿命。
我不认识什么邦主,大胆猜测,他应该是很喜欢拉姆的,也应该有一定的地位。如果邦主确实是小可爱说的这个逻辑,那我可得好好科普一番。音乐的创作权包含两方面,一是作词,二是作词。换句话说,创作权主要归属于词曲创作者,即作词人和作曲人。
而歌曲的原唱或首唱属于演唱权,并不享有创作权或版权。原唱或首唱只有在作词人或作曲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表演。所以,51小可爱口中的拉姆“创作了”什么什么,完全是无稽之谈,完全是胡说八道。
明明没有创作那几首歌曲,还好意思白纸黑字宣誓歌曲主权,这不是明抢,请问是什么?是借吗?这些人一心想洗地,结果地面越洗越脏,拉姆身边全是猪队友啊。
另外,51小可爱还信誓旦旦地表示,“我们是讲道理的,以理服人”,别再丢人现眼了,好吗?你们那个理,只适用于51团内部。
来源:积极的豆花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