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一群以"蝗虫过境"为生存哲学的网红,举着流量显微镜对准胖东来时,这场荒诞剧的帷幕便徐徐拉开。他们像饕餮吞食般啃噬着这个商业生态中的"异类",正如钱钟书在《围城》里描写的"文明人吃人"场景——不过此刻的餐桌上,摆着的是一盘热气腾腾的"道德标本"。
当一群以"蝗虫过境"为生存哲学的网红,举着流量显微镜对准胖东来时,这场荒诞剧的帷幕便徐徐拉开。他们像饕餮吞食般啃噬着这个商业生态中的"异类",正如钱钟书在《围城》里描写的"文明人吃人"场景——不过此刻的餐桌上,摆着的是一盘热气腾腾的"道德标本"。
在这个算法统治的"后真相集市"里,网红经济早已异化为新型的暴力形态。那些举着"监督"旗号的流量猎手,俨然成了数字时代的"道德刽子手"。他们深谙普罗大众的窥私癖与破坏欲,像中世纪猎巫者般围剿商业世界的"异端"。胖东来的困境恰似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举着诚信的长矛冲向流量风车,却沦为众人嘲弄的对象。
这种集体癔症的病灶,深埋在流量经济的畸形生态中。当"眼球经济"取代价值创造,"争议溢价"碾压商业伦理,那些坚守品质的企业反而成了"待宰肥羊"。正如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揭示的:异化社会总会将真善美异化为可供消费的商品。而今,连"摧毁真善美"本身都成了可量产的娱乐商品。
在法不责众的灰色地带,网红鬣狗们早已形成严密的围猎体系。他们深谙"破窗效应"的精髓:先以"打假"之名敲碎第一块玻璃,待舆论风暴形成后,整个商业大厦都成了狂欢的祭品。这种"暴力监督"与旧时上海滩"拆白党"的敲诈伎俩何其相似?只不过勒索工具从匕首换成了键盘,作案现场从弄堂搬进了直播间。
法律规制的滞后性更助长了这股歪风。就像钱钟书在《猫》中讽刺的"法律如同老处女的睡袍——总是遮不住该遮的地方"。当造谣成本低于维权成本,当流量收益远超惩罚代价,商业领域的"丛林法则"便愈演愈烈。那些举着"言论自由"盾牌的网红暴徒,实则是钻了法治空子的现代文匪。
公众在这场闹剧中扮演着暧昧的共谋者角色。勒庞笔下的"乌合之众"在数字时代获得新生,人们既渴望商业净土,又沉迷于摧毁美好的快感。这种集体心理分裂,恰似拜伦诗中"创造即毁灭"的悖论。当胖东来这样的"商业清流"出现时,大众既想供奉它为道德图腾,又暗自期待看见神像崩塌的戏剧性瞬间。
更可悲的是认知领域的"劣币驱逐良币"。在信息过载的当下,简单粗暴的阴谋论总比复杂的商业真相更具传播力。正如奥威尔预言的"无知即力量",那些精心编造的谣言往往比枯燥的事实更能点燃群众的情绪引信。这种认知领域的"通货膨胀",最终让理性思考成了奢侈品。
解铃还须系铃人。平台算法必须从"流量至上"转向"价值加权",像中医调理般重建商业生态的"阴阳平衡"。不妨借鉴宋代市舶司的"牙人"制度,建立专业化的商业监督体系,让真正的行家里手取代网络暴民的话语权。
法律层面亟需打造"达摩克利斯之剑"。当务之急是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数字条款,像明代"市籍"制度般对商业监督者实施资质认证。同时提高诽谤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标准,让谣言成本超过流量收益的临界点。
公众教育更需要一场"新文化运动"。应当在中小学开设媒介素养课程,培养数字时代的"理性选民"。就像梁启超当年创办《新民丛报》开启民智,今天我们需要用现代传播手段重建商业文明的认知基础。
胖东来困局实则是面照妖镜,映照出这个时代的文化贫血症。当尼采惊呼"上帝已死"时,我们正在目睹"商业伦理之死"的现代悲剧。破解之道不在封杀几个网红,而在重建整个商业文明的免疫系统。或许该重温顾炎武的"天下兴亡"说——今日之商业伦理,匹夫岂能无责?唯有当消费者、监管者、平台方形成"三位一体"的守护联盟,方能为中国商业文明保留最后的良心火种。(图片来源于互联网,若有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
来源:江东愚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