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说杨坤没红过,反向支持四川芬达,这事真不好说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5-07 15:30 1

摘要:事情是这样的,“四川芬达”这俩网红,大家应该或多或少都刷到过他们的视频。他们主要就是模仿杨坤,从造型穿搭到说话的神态、唱歌的风格,甚至还复刻了杨坤的 “32场演唱会” 梗和《中国好声音》导师造型,在直播的时候,背景板上还P了类似《中国好声音》LOGO的图形。最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杨坤起诉“四川芬达”事件,连罗永浩都下场评论了,还直接冲上了热搜!

事情是这样的,“四川芬达”这俩网红,大家应该或多或少都刷到过他们的视频。他们主要就是模仿杨坤,从造型穿搭到说话的神态、唱歌的风格,甚至还复刻了杨坤的 “32场演唱会” 梗和《中国好声音》导师造型,在直播的时候,背景板上还P了类似《中国好声音》LOGO的图形。最开始,他们的这些模仿视频确实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毕竟模仿得有那么点意思,大家看着也乐呵。

但慢慢地,问题就出现了。杨坤觉得他们的模仿变味儿了,已经不是单纯的模仿,而是打着模仿的旗号发布侮辱丑化他的视频,部分视频里还充斥着低俗擦边内容,完全脱离了正常模仿的范畴。比如说,他们把杨坤的歌词进行恶搞改动,用夸张到近乎扭曲的表演来演绎杨坤的经典曲目,像什么“断气式唱法”,还有一些带有侮辱性的动作和语言。这换谁心里都得不舒服吧?

于是呢,3月10号的时候,“四川芬达”发视频称遭到杨坤起诉,杨坤要求他们立即删除多个平台上涉嫌侵害自己名誉权的视频,发布道歉声明,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收到传票的“四川芬达”一开始也懵了,他们在视频里展示了传票,还表示自己只是模仿,没提杨坤的名字,不明白怎么就侵权了,还说自己是农民出身,没什么文化,真搞不懂这些法律上的事儿。

可接下来他们的操作,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了。一边呢,4月11号发视频向杨坤和大众道歉,说过去的直播和短视频可能冒犯到杨坤了,不是故意的,还说从小就听杨坤的歌长大,对他很尊重,以后网名都要改了,该承担的责任都会承担,希望杨坤能给次机会。但另一边呢,道歉之后没多久,居然还推出了新歌《你礼貌吗》,这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是在内涵杨坤啊!这不是一边道歉一边拱火嘛!直播间的人气倒是因此突破百万了,可也彻底把杨坤给惹毛了。

4月24号,杨坤在社媒发布长文回应,直言绝对不会撤诉。他说最开始只是想通过平台投诉,让“四川芬达”停止侵权,可这俩网红收到侵权提醒后,不但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发布更多恶意内容,还靠这些来直播敛财。杨坤觉得他们不是真心道歉和悔过,就是想借着争议炒作赚流量,涨粉百万之后继续靠直播获利。杨坤还强调,自己拿起法律武器,不是针对正常的艺术模仿者,而是针对那些举着娱乐大旗,实则进行网络施暴的人。他鼓励有创意的二次创作和正常的调侃模仿,但坚决反对拿伤害他人当筹码来做“流量生意”。

到了5月2号,“四川芬达”又发布声明,再次向杨坤道歉。说自己哥俩不是网络施暴者,就是单纯的模仿者,从来没有诋毁过杨坤,内心非常尊重他。还说以前的视频可能冒犯到杨坤了,是自己尺度没掌握好,实在抱歉,以后会挨个实名举报处理那些不当视频。甚至还说愿意把涉及杨坤之后的直播收益全部赔偿给对方,求杨坤给他们留口饭吃,说自己也不想像小丑一样在直播间蹦蹦跳跳赚那点微薄打赏,就是为了养家糊口。

这事儿在网上引发了超级多的讨论,网友们的看法也是两极分化。一部分网友觉得“四川芬达”确实做得太过分了,模仿可以,但不能侮辱人,人家杨坤起诉是正当维权,是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没什么错。而且现在网络环境这么乱,就需要有人站出来,给这些恶意营销、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划清界限。

但也有另一部分网友觉得,杨坤作为大明星,没必要和这俩小网红计较。“四川芬达”就是俩普通人,可能真的只是想赚点钱养家,不懂法律,也没把握好尺度。现在他们都已经道歉了,还愿意赔偿,就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别把人逼得太紧。再说了,明星本来就是公众人物,就得多一些容忍度,被调侃、被模仿都是难免的,要是都像杨坤这样起诉,那以后谁还敢玩梗、做创意视频啊?

就在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罗永浩在直播间也谈到了这件事。他一开口就挺让人意外的,笑着说:“杨坤没红过吧” 。这话一出来,直接把热度又往上推了一把。罗永浩还说,如果“四川芬达”是翻唱了杨坤的歌去赚钱,那杨坤告他们侵犯著作权没问题,但如果只是恶搞,一般体面的艺人都不好意思去告。他觉得公众人物被恶心一下也没办法,毕竟还有那么多人喜欢、支持呢,要是被恶心一下就起诉,那可太夸张了。还劝杨坤别欺负年轻人,差不多就行了。

罗永浩这话一出来,又引发了新一轮的讨论。有人觉得罗永浩说得有道理,恶搞这种事儿,大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没必要上纲上线地打官司,显得太小气。但也有人反驳说,罗永浩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没站在杨坤的角度想。“四川芬达”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恶搞了,而是实实在在的侮辱和侵权,杨坤要是不站出来维权,以后说不定还会有更多人变本加厉地欺负他。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事儿也挺值得琢磨的。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如果内容含有侮辱性,并且导致被模仿者社会评价降低,那就构成名誉侵权。“四川芬达”那些夸张、低俗甚至带有侮辱性质的模仿视频,确实有可能让一部分人对杨坤的印象变差,从这个角度讲,杨坤起诉他们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他们利用这些模仿视频吸引流量,开直播收打赏、带货,也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擅自利用他人影响力来赚取利益。

但从创作自由和娱乐精神的角度来看,模仿和恶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网络文化的一部分。很多创意视频、搞笑段子都是通过模仿名人来博眼球、逗大家开心的。如果因为这一次杨坤起诉成功,以后大家都不敢再进行任何有创意的模仿和调侃了,那对于网络文化的发展来说,会不会也是一种损失呢?

这起事件其实也给我们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对于创作者来说,在追求创意和流量的时候,一定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玩梗、模仿都可以,但千万别越过红线去伤害别人。不能为了红、为了赚钱,就什么都不顾了。对于公众人物来说,虽然需要有一定的容忍度,但也不能无限制地被侵犯权益。该维权的时候就得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网友来说,在吃瓜、发表看法的时候,也要理性思考,不能盲目跟风。不能只看到“四川芬达”是弱势群体就一边倒地支持,也不能因为杨坤是明星就觉得他在欺负人。要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做出客观的判断。

这起杨坤起诉“四川芬达”的事件,不仅仅是一场明星和网红之间的纠纷,它反映出了网络环境中创作自由与侵权界限的模糊,以及公众人物权益保护和普通人谋生之间的矛盾。希望通过这事儿,大家都能有所反思,让我们的网络环境变得更加健康、和谐,也让创作和维权都能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进行。各位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舟哥聊娱乐圈那点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