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我们一起观看这部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 原案件被视为中国司法进步的标志案件之一,还曾经提送到美国议会,作为中国人权进步的佐证。
一个死刑犯被押到刑场,法警正准备对他执行枪决时,却被主审法官叫停了。
今天我们一起观看这部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 原案件被视为中国司法进步的标志案件之一,还曾经提送到美国议会,作为中国人权进步的佐证。
1997年,在中国北方的一座小城,一个名叫邱武的小伙子偷窃了两辆汽车,涉案金额6万块钱,被依法逮捕并公诉至法院,审理此案的是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田法官,大家都称他为老田。
按照当时的刑法,邱武的涉案价值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老田拿着邱武的案卷,召集了其他几名法官讨论怎么量刑判决。
有的法官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大家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再加上物价上涨,现在的涉案金额6万元算不上数额特别巨大,再说法律这么规定是因为当时有社会严打的背景。
但也有法官认为邱武没有立功和自首等减刑条件,在新的刑法还没有正式颁布实施前,那就应该按照现行的刑法量刑判决,老田经过权衡采纳了这个意见。
于是1997年7月20日,法院以盗窃罪并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为由,一审判处邱武死刑。在宣读完判决书后,邱武当庭表示要上诉!
然后被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等候二审法院的判决。
在看守所里,邱武被戴上了脚镣,成为了一名死囚,每一天都在恐惧和绝望中等待死亡的临近。
不过邱武绝对不会想到,在这个城市还有一个陌生人,正在焦急的等待他的二审判决,这个人就是当地著名民营企业家李总。
李总患肾病多年,现在只能靠透析维持生命,只有通过换肾才能保住性命,但是迟迟找不到合适的肾源,得知邱武的事之后,绝望中的李总欣喜若狂,像是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于是他直接派律师找到了羁押邱武的看守所,想让邱武自愿把肾捐给李总,看守所所长不仅没反对,还把邱武带到医院做了配型检查,很巧和李总的配上了。
但是到了法院却遇到了阻碍,因为当时既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一审死刑犯可以捐器官,也没有法律禁止一审死刑犯捐器官。老田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毕竟邱武现在只是一审死刑犯,二审裁决还没有下来。
李总的律师于是就想办法直接去看守所见邱武,承诺只要邱武同意死后自愿捐献器官,李总会给邱武的家里十万元现金。
邱武想到如果二审维持原判,自己死后还能给母亲和弟弟留一笔钱,也算尽了份孝心,就在捐献同意书上签了字。
不久邱武的二审判决下来了: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1997年9月29日,邱武的死刑执行命令下发到了法院老田手里,老田和法院院长考虑到临近国庆节假期,需要协调和配合的部门太多,于是决定等国庆假日后再安排执行。
得到消息的李总提前住进了医院,等待换肾手术。
1997年10月4号,国庆假期后上班第一天,邱武换上了家里捎来的新衣服,看守所给准备了一碗饺子。
很快老田就带着法院的人来到看守所,当面对邱武宣读了二审判决书和死刑执行命令,并询问邱武自愿捐助肾脏是否是个人真实想法。
邱武反问了一句“我妈不会拿不到钱吧?”,老田迟疑了一下没有回答,直接让法警将邱武带上车,押赴郊外的刑场。
这时候老田的同事随口说了一句:这小子真够背的,因为偷车被毙了,弄不好他可能是最后一个。
老田听了后突然愣住了,陷入了沉思,一路上心情都很沉重。
到了刑场,老田赶紧找到同行的法院副院长,提醒他对邱武执行死刑可能是犯了一个大错误。因为判决书是今天早上才送达给邱武的,判决书只有送达才生效。
而新修订的刑法自10月1日起已经正式生效实施,新刑法对盗窃罪的量刑和判决有很大的改变,按照新刑法邱武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副院长听了很恼火,斥责老田早干什么去了?这犯人都带到刑场了,难道不执行了?
再说了,邱武的案子是10月1日之前做的二审判决,那时候新刑法还没有生效,按照旧刑法判决合法合理,于是命令继续执行。
正当法警瞄准邱武的后脑勺准备扣动扳机时,老田连忙赶过去喊停!
无奈副院长只能打电话向上级请示。经过沟通,上级指示暂停执行,就这样一只脚已经迈入地狱的邱武又被重新押回了看守所羁押。
因为刑场叫停,作为主办法官的老田回到法院被领导训斥了一顿,在接受上级调查问询时,老田说判决死刑是维护法律,叫停死刑也是维护法律。
而在医院焦急等待的李总得知邱武没有被执行死刑,大发雷霆,最后只能绝望的接受现实。
几个月后,经过裁定,依照新刑法,邱武的死刑判决被撤回,改判有期徒刑。老田看着判决书特别欣慰和开心。
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收回了下放多年的死刑复核权,明确规定“除依法由最高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外,所有死刑案件的复核权均应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这不仅最大限度的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也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对于人身命权的尊重!
在今天看来这个案件也许不可思议,也正如这部电影的名字一样,透视天理国法,剖析人情人性。唯有用公平正义透析过滤掉社会的毒素,才能让所有人从司法改革的进程中看到希望!
来源:贞观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