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对账号被封“不认同不接受”,如诉讼要求解封,法院怎么判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2-09 09:10 2

摘要:就在账号被封禁后,张兰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对这个处理结果“不认同、不接受”,并表示平台应该像法院一样,明确指出处罚依据,到底触犯了哪一条规定说清楚。

张兰和汪小菲账号被永久封禁,损失惨重。

01 这是不是个法律问题?

就在账号被封禁后,张兰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对这个处理结果“不认同、不接受”,并表示平台应该像法院一样,明确指出处罚依据,到底触犯了哪一条规定说清楚。

作为企业家,张兰女士还是比较有法律意识的,这当然是个法律问题。如果对这个处罚结果不认可,张兰和汪小菲有权申诉和提起诉讼,要求予以解封。

此前已经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例,即用户或企业账号被封禁后,诉讼至法院要求平台予以解封。

甚至一起案例中,一个500万粉丝的账号被封禁后,该账号所属企业向法院起诉要求平台解封的同时,还要求平台赔偿因为封禁给企业带来的2480万元损失。

但检索相关案例,无一例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的理由基本一致,用户注册账号后,和平台之间构成合同关系,用户享有账号的使用权,所有权仍归平台所有。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不仅保护用户,也保护平台。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里的合同约定,即用户注册时勾选同意的用户服务协议,以及相关社区规则。

根据某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用户“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我们有权进行处理,包括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依法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只这一条,足以认定张兰和汪小菲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毕竟他们长期炒作婚姻感情中的负面信息是事实。所以,即便他们就账号被封禁问题诉讼至法院,也基本上不会有转机,法院不会支持他们。

02 汪小菲的问题是什么?

可能是因为自小比较穷,我从来不粉任何明星和偶像,电影好看我就看,不好看我就不看,不会因为喜欢谁或同情谁就付出金钱上的支持。

到现在网红时代也是一样,所以我极少在任何一个直播间买商品。

有个女同学不一样,她喜欢很多明星,也经常在明星直播间购买各种商品。

昨天同学聚会时,我问她,你知道张兰和汪小菲账号被禁了吗?她说,看到了。

我又问,你支持谁?女同学说,感觉汪小菲还好吧,也可能因为不了解,不知道他有什么大问题。我问,你女生啊,不喜欢大S吗?

她说,我可以说是看着大小S的综艺节目长大的,她们的节目真的好有意思,很好的下饭节目,可后来不知道咋回事,就不喜欢了。

我又追问,你想想后来是什么原因不喜欢了?总有原因的。女同学想了想回答到,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因为感觉太“作”吧,就天天看到她们的那些新闻,一点小事天天上热搜,动不动就发声明,就变得不喜欢了。

看来经常曝光,也会变得不招人喜欢。

我对大S的唯一意见,是因为她长期不让孩子回北京,我觉得这个不合适。

至于汪小菲呢,尤其是这次的一些“深情人设”行为之后:你们双方已经离婚又都结婚了,还因为数场官司对簿公堂,还有什么深情的?要是还有爱,那把身家都给她不就完了?

“深情人设”是一步臭棋,没有正常人会在极度悲痛中,打开手机在过去的节目中留言说“老婆,我好想你”,也没有正常人会在雨中下跪“表演悲痛”。这些是在小说和偶像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可惜汪小菲在“霸道总裁”这条道路上走的越来越远,生生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了一出偶像剧,他走不出来了。

在我看来,汪小菲被封,根本原因在于“不务正业”,他没搞清自己的定位。你是企业家,不是明星。

作为企业家,就应该以产品质量为核心,应该把产品挂在嘴边,而不是像明星一样过度曝光自己的家庭生活、感情生活,并以此为噱头博取流量卖货,这不是正路,当然不会得到鼓励。

正经的企业家,已经再婚的前妻出现意外后的正确做法是,低调处理,远离网络,不过度曝光。最多就是发一则声明,表达哀思,表示将妥善处理孩子后续抚养问题,仅此而已。再多说任何一句话都有炒作之嫌。

可你看看汪小菲这家人都干了什么,天天都是新闻,面对谣言不仅不及时出面澄清,老妈还给谣言点赞。就算是本来喜欢你的人,这样过度曝光也会招人厌,所以一定要学会适可而止。

还有一位带货企业家也有一样的问题,带货不好好介绍产品,天天骂另一位企业家引流。再这样下去,早晚也会出事,好在那位最近消停了很多。

另外,我总觉得张兰和汪小菲账号被封可能是个信号,靠低俗或负面事件炒作流量然后带货,这条路走不通了。

来源:千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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