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小巷人家》:遇到“帮忙”拉行李后收费该如何应对?|法眼看剧

天堂影视 内地剧 2025-02-07 09:56 2

摘要:春节假期后返程高峰来了,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返程途中发生纠纷,该怎么处理?如何避免纠纷发生?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春节假期后返程高峰来了,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返程途中发生纠纷,该怎么处理?如何避免纠纷发生?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剧情回顾

电视剧《小巷人家》中,图南和栋哲在广州火车站下车后,突然几个壮汉走过来直接拉走他们的行李,两人连忙制止……

图南:到广州了。拿行李。

栋哲:(两名壮汉拉栋哲的行李箱就走)哎!你干吗呢?你干什么?!

壮汉:5块钱送你到出站口。好不好?

栋哲:我不用,把我的箱子还给我。

壮汉:3块钱,便宜你了。

栋哲:不!还给我!

看剧有疑

剧中,图南和栋哲本能地制止了要拉走他们行李箱的壮汉,没想到对方反而很生气,法律上,强制提供搬行李等服务属于什么行为?

法官释法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赵晓琳:生活中,如果在车站、码头、旅游景区遇到如此强拉行李箱送出站口的情况,不要轻信这是热情提供“帮忙”。未经询问就帮忙拉行李送旅客上车,实际上并无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甚至与消费者没有完整订立合同意思表示的过程,可以认为这种拉客行为属于直接的或变相的强制消费。

如果在景区,扮演成神话人物、卡通形象的玩偶主动摆出造型和孩子合影,拍完照后,从口袋中掏出二维码要求家长付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 田英豪: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未取得游客同意,先拍照后要求付款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景区提供拍照服务,应当先询问旅客是否愿意拍照,告知相关费用后,经消费者自愿选择,双方才订立买卖或服务的合同关系。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赵晓琳:景区的拍照服务是临时性的,游客对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很难事先进行界定,事后如对妆造、摄影手法、照片质量不满,由于没有书面约定,消费者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在此建议,如有摄影跟拍需求,尽量选择具有相应营业资质经营者,双方对拍摄的数量、手法及修图要求等尽可能事前达成一致。

剧情回顾

栋哲:拖了几米行李,就要我们3块钱。我还以为是大城市提供的什么免费服务,合着就是敲竹杠来了。

法官释法

如果旅客接受了拉行李的服务,但在行进过程中,提供服务者将行李箱摔坏了,造成财物损失。或者口头约定的临时拍照,照片拍得不好,双方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 田英豪:如遇经营者存在违约行为、态度蛮横、不愿退费等情况,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经调解双方仍未解决问题,还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看剧有疑

剧中,图南第一次到广州,在广州火车站,看到路人吵架、发生纠纷,心中不免有些担忧。旅途中如遇陌生人言语辱骂、行为挑衅、霸座、插队等,该如何应对?

法官释法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 田英豪:旅途中文明出行、礼貌用语,应当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行为规范。路堵、人多等情况,容易造成人心情烦躁,希望大家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如果遭遇言语辱骂、行为挑衅,首先寻求管理者、值班民警的介入。如在此过程中遭遇到人身或财产损害,可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要求对方赔偿。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赵晓琳: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旅客乘运义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高铁霸座行为既不文明,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车站、火车等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可能受到警告、罚款或拘留的处罚。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也就是说,旅游途中个人的不文明行为超越一定的界限,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再次提示大家文明出行。

法眼提示

旅途中、游览景区的过程中,要冷静面对各种突发状况,一旦遇到强制交易、临时服务质量纠纷,可寻求场所管理者、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报警介入处理,及时留证,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朝阳法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