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明 :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谈鲁迅夹烟投诉事件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8-31 09:09 2

摘要:今天应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民与社会》栏目邀请,去谈鲁迅夹烟投诉事件。

转自 梦观园

今天应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民与社会》栏目邀请,去谈鲁迅夹烟投诉事件。

去的地铁上阅读修改批注了23页文献。做完节目后回来路上不想干活了,干脆再写篇公众号文章吧。但是地铁上时间不够写长文,只能写个我观点的梗概。

上一篇其实是反讽,我的观点隐藏在背后。

首先声明:我不抽烟(从没抽过),不喝酒(二十多年滴酒不沾了 ),也反感有人在公共场所抽烟,也怕被动吸二手烟,我不是为了抽烟辩护。

访谈概要如下:

1.为什么孙要投诉

(1)私心

投诉人是卖尼古丁袋(又称“口含烟”)的,反对抽烟是为了卖货,她卖的货可不比烟的危害小。

(2)公心

①吸烟有害健康。

②确实有游客点烟,模仿吸烟。

③她投诉的不是鲁迅吸烟,是不该选择鲁迅夹烟的画面放在公共场所起到宣传作用。

④少数人的意见也应该被听到。

2.为什么工作人员要那样回应

(1)权力弱势,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2)舆论劫持,害怕出现公关危机。

3.为什么大家要骂

(1)建议与投诉是有区别的。

建议可以表达个人看法,投诉意味着投诉人认定被投诉的行为违反法律、道德、常识。

投诉人确定是要投诉。自己在某社交平台(账号已被封禁)讲,绍兴文旅局,浙里办没有“投诉”选项,只有建议,她还忿忿不平。

但是鲁迅这幅画放这里合法合规合乎社会公序良俗要求,又不违背常识,提建议没问题,如果是投诉就恐怕是滥用投诉权。

(2)常识:不能以今天的观念要求另一个时代的人。留下的文化作品不可随意删改。

(3)常识:这幅图已经是一个文化符号了。选择最能体现鲁迅精神的图,鲁迅拿烟最合适。至少2003年时纪念馆这样认为。

不能因为文化符号里面有不符合现代观念的因素,就想办法换掉。比如关羽拿青龙偃月刀,不能因为刀象征暴力就换成棒棒糖。

(4)鲁迅纪念馆的夹烟图墙已经成为文化地标,已经22年了,有隐形的价值,凝聚着一代人的文化回忆。

(5)社会成本。鲁迅纪念馆买这幅图版权花了一大笔钱,有说法是几十万的成本。

(6)一旦投诉成立,模仿效应非常可怕。

比如战争片中党的领导人吞云吐雾指挥战斗,这个不误导青少年吗?要打码吗?要下架吗?

4.解决方法

(1)加警示牌?没必要。

仍旧要考虑社会成本。

如果这都要加警示牌,是不是所有青少年能接触到的书,在人物吸烟的地方,都应该加个注解(吸烟有害健康,请勿模仿)?

(2)相信青少年具有正常的判断力,用不着过度保护。

(3)给青少年一个多元的、复杂的、真实的成长环境。既不要无菌,也不要过于肮脏。有黑有白,有善有恶,总体上要积极健康,白超过黑,善超过恶。

ps.这事跟男权女权没关系,别什么东西就往这上面扯。

来源:玉宇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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