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8月28日,演员关晓彤与深圳尚品整配家居有限公司、淄博尚品优美家居有限公司的肖像权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关晓彤以侵犯肖像权、姓名权为由,要求两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韩某删除侵权内容、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
2025年8月28日,演员关晓彤与深圳尚品整配家居有限公司、淄博尚品优美家居有限公司的肖像权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关晓彤以侵犯肖像权、姓名权为由,要求两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韩某删除侵权内容、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这场诉讼不仅暴露了家居行业侵权乱象,更成为明星维权与商业伦理碰撞的典型案例。
根据起诉书,涉案两家公司擅自使用关晓彤的肖像及姓名进行商业宣传,包括在品牌官网、社交媒体及线下门店发布含有关晓彤形象的广告物料,并标注“代言人”“助力推广”等字样。这种行为直接违反《民法典》第1019条关于“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规定。
事实上,这并非关晓彤首次遭遇此类侵权。2023年7月,她曾因成都馨颖特家具有限公司等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其形象提起诉讼;2025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也受理了其与沪上某木业公司的网络侵权纠纷。频繁的侵权事件折射出家居行业的一个潜规则:部分企业为降低营销成本,选择铤而走险“蹭明星流量”。
近年来,明星肖像权侵权已成为家居行业的重灾区。据建材网统计,2023年以来,杨紫、胡歌、赵丽颖等十余位明星均对家居企业提起过类似诉讼。典型案例包括某陶企因超期使用明星代言照片被判赔偿40万元,某木门品牌因擅自标注“胡歌推荐”被法院责令公开致歉。
侵权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核心在于违法成本与收益的失衡。部分企业认为,即使败诉,赔偿金额也远低于正式签约代言的费用。以关晓彤案为例,200万元的索赔额虽包含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对比其正规代言的市场报价,仍属“补救性”赔偿。这种“侵权-赔偿-再侵权”的恶性循环,暴露出行业监管的滞后与法律威慑力的不足。
关晓彤此次诉讼的特殊性在于,其诉求不仅涵盖经济赔偿,更强调对精神权益的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一条款为明星维权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也反映出社会对人格权保护的重视。
从行业角度看,此案或将推动家居企业重新审视营销策略。合法代言需经过严格授权流程,包括签订合同、明确使用范围与期限等。而侵权行为不仅面临法律风险,更会损害品牌信誉。例如,某家居品牌曾因侵权被明星公开抵制,导致股价单日下跌12%。
关晓彤案的审理结果,将成为衡量明星肖像权保护力度的重要标尺。若法院支持其诉求,将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侵权必究,违法成本远高于合规成本。而对于公众而言,此案也提醒消费者警惕“虚假代言”,避免被未经授权的营销手段误导。
在流量经济时代,明星形象已成为重要的商业资源。但任何资源的利用都应以法律为底线,以尊重为前提。关晓彤的维权行动,不仅是个体权益的捍卫,更是对商业伦理的一次有力呼吁——唯有在法治框架内,明星与企业的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共赢。
来源:东东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