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文影业一发公告,直接扔了个“瓜”:独董刘静,被监察委留置了。公司赶紧补一句——“跟她在我们这儿干的事儿可没关系啊”。
48岁的刘董,8月26日突然栽了。
浙文影业一发公告,直接扔了个“瓜”:独董刘静,被监察委留置了。公司赶紧补一句——“跟她在我们这儿干的事儿可没关系啊”。
据浙文影业2024年公告、年度报告等文件披露:
刘静,女,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义乌市人民法院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自2017年1月起任职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现为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刘静从事法律职业二十余年,熟悉民事诉讼程序,精通办理民商事各类案件,具有公司法、金融合同、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
一个当过省高院法官、又是上市公司独董的女律师,说被留置就被留置——表面是个人跌宕,实则捅破了司法廉洁防线的窟窿。
她这条路,法官→律师→独董,迈的每一步都像在走职业钢丝。业内都明白,这种身份切换游走在规则模糊地带,稍有不慎,便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可你要说这纯属自作自受?却也有人觉得,这何尝不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较真?
法律赋予她的权利,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地用?可问题就在于:权利≠特权。
法院是什么地方?老百姓讨最后的公道的地方。法官要是也玩起“资源变现”,司法公信不就成了一纸空文?
现在说“与公司无关”,那问题出在哪?法官任上?律师阶段?独董身份?一切都成了罗生门。
十年前埋的雷,现在炸成了烟花。当年含糊过去的旧账,被时间酿成烈酒,如今一口下去,烧喉,更烧心。
独董没当半年,留置通知先来。法治社会只有一个标准:别管你什么身份,曾经多风光,红线就是红线。碰了,就得认。
刘静栽在谁手上?她栽在自己的手上。
依我看,监察委这一纸文书,查的是一个人,警示的是整个行业——法律这行,专业能力不是护身符,底线才是。
来源:神秘案件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