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一起涉及网络侵权责任的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有了新进展。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知名演员古力娜扎成功维权,法院判定被告田某某因其通过微博平台发布的内容侵犯了古力娜扎的名誉权。
近期,一起涉及网络侵权责任的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有了新进展。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知名演员古力娜扎成功维权,法院判定被告田某某因其通过微博平台发布的内容侵犯了古力娜扎的名誉权。
公告内容指出,被告田某某发布的涉案微博内容含有针对原告古力娜扎的不实信息,这些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却足以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法院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田某某因此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具体判决上,法院要求田某某向古力娜扎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及律师费支出1万元。然而,据天眼查进一步显示,田某某并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其致歉义务。
鉴于此,古力娜扎采取了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也提醒广大网民在享受网络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发布不实信息或进行恶意攻击。
对于公众人物而言,虽然他们经常处于舆论的焦点之下,但他们的名誉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ITBear科技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