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今日发布官方通报,对王某举报演员刘晓庆及相关企业涉税违法事项作出明确结论:“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一纸税务通报,洗刷了这位74岁女星背负四个月的“偷税”指控,却也揭开了二十年前的旧伤疤。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今日发布官方通报,对王某举报演员刘晓庆及相关企业涉税违法事项作出明确结论:“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这份发布于8月8日的通报为持续数月的“刘晓庆偷税风波”画上句号。税务部门在通报中承诺“依法加强税收监管,持续优化服务”,并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
几乎同一时间,刘晓庆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声明。
这位曾主演《芙蓉镇》《武则天》的资深演员强调:“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本人将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二十年风雨路,她早已用行动证明:跌得最惨的人,往往最怕再摔一次。
今年4月,一封实名举报信将74岁的刘晓庆再次推向舆论漩涡。深圳市民王先生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举报,指控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
举报材料直指关键交易:2020年12月,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向王先生关联企业借款330万元。次月,刘晓庆以个人身份签订“形象代言合同”,将这笔借款转入其全资控股的 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
王先生指控的核心在于,刘晓庆通过这家小微企业,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以此规避 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
举报人进一步揭露,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注册资本仅3万元,且“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却持续向刘晓庆旗下企业开具大额发票,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面对汹涌舆论,刘晓庆于5月15日首次强势回应。她在声明中斩钉截铁地表示:“本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从无交集。”
她直指“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举报”,同时表态愿意接受税务机关对其收入及纳税情况的全面核查。
举报人王某并未退缩。他随后发文反击,称刘晓庆涉偷漏税“不止330万”,并宣布将进行执行异议之诉。
司法程序随即启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已向宁波晓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刘晓庆珠宝公司等公告送达 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案件定于9月12日正式开庭审理。
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相信刘晓庆,74岁的刘晓庆孤身一人,官司缠身。
因为此次举报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让人不得不与刘晓庆二十多年前的税务污点密切相关。
2002年6月,中国影坛爆发轰动一时的“刘晓庆税案”。因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偷税漏税上千万元,时任公司总经理、刘晓庆的妹夫靖军被逮捕判刑。
刘晓庆本人因此案被羁押422天。尽管最终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但她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后才重新回归公众视野。
事实证明,聪明的女人绝不重蹈覆辙。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的通报虽简短,但措辞明确有力。作为专业税务稽查机构,该局通过两个多月的细致核查,最终作出 “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的结论。
这一结论不仅为刘晓庆个人洗刷了偷税指控,也为其关联企业的税务合规性提供了官方背书。
税务部门在通报中特别强调将 “促进合规经营、诚信纳税”,这一表述既是对纳税人的要求,也隐含着对此次核查结论的充分信心。
随着上海市税务局通报的发布,刘晓庆四个月来的税务阴云终于散去。这位经历过人生大起大落的老演员在声明中承诺 “依法诚信纳税”时,字里行间透着如释重负。
然而9月12日深圳福田区法院即将开庭的执行异议之诉,暗示着这场风波尚未完全平息。
二十年前,刘晓庆因税务问题身陷囹圄;二十年后,官方通报还她清白。在税务监管日益精准的今天,这份通报既是对一位公民纳税合规的确认,也是对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的再次强化。
无论明星还是普通人,税法面前,唯有诚信方得心安。相信那个恶意举报的人最终也会得到相应的惩罚的。
来源:小莫爱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