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6月,凤凰传奇成员曾毅因在演唱会彩排中佩戴一款表盘含抽象人体剪影图案的手表引发舆论争议。部分网友认为该设计含有性暗示元素,进而质疑其行为是否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作为公众人物,曾毅的行为在法律与道德层面均引发广泛讨论。
2025年6月,凤凰传奇成员曾毅因在演唱会彩排中佩戴一款表盘含抽象人体剪影图案的手表引发舆论争议。部分网友认为该设计含有性暗示元素,进而质疑其行为是否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作为公众人物,曾毅的行为在法律与道德层面均引发广泛讨论。
曾毅佩戴的手表到底有没有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364条及司法解释,传播淫秽物品罪需满足以下要件:
客观要件:淫秽物品的认定具体性要求:淫秽物品需“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且具有“诲淫性”(即诱发他人淫乱)。曾毅手表表盘图案为抽象人体剪影,未直接展示性器官或性行为细节,其设计更接近隐喻或艺术表达,是否符合“具体描绘”存在争议。艺术价值例外:若图案属于文化艺术范畴(如抽象艺术、文化符号),可能被排除在淫秽物品之外。类似案件中,法院对抽象设计的认定通常较为审慎。
主观要件:传播故意与明知状态主观明知:行为人需明知物品内容为淫秽且有意传播。曾毅自称“以为是劳力士”,若属实,则缺乏传播故意;但作为公众人物,其应对配饰内容尽合理注意义务,否则可能被推定存在过失。传播行为:传播需指向“不特定多数人”。曾毅在公开场合佩戴手表属于“被动展示”,与主动传播(如拍摄传播、商业利用)存在本质区别,但因其公众人物身份,展示行为可能被扩大解释为“间接传播”。
情节严重性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情节严重”,如传播数量、范围、社会影响等。曾毅佩戴行为若仅限特定场合且未主动扩散,可能难以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司法实践中的类案参考
持有与传播的界限普通持有淫秽物品一般不违法,但公众人物的展示行为可能因扩大传播范围而被认定为“变相传播”。例如,王某因上传性爱视频至境外网站被定罪,其核心在于“主动传播”及“浏览量达标”。(案例来源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文章)
曾毅案中,手表作为私人物品被拍摄传播,若公安机关认定其内容构成淫秽物品,可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收缴物品,但难以追究刑责。
主观恶性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若行为人无牟利目的且无证据证明其故意传播,通常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为主。例如,盘州市侯某某因传播520个淫秽视频被判刑,其关键在于“数量较大”及“主观明知”。(案例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官网)
曾毅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可能性较低。但不管咋说,曾毅作为公众人物,需要尽到一定的特殊责任公众人物需承担更高道德义务,其行为可能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产生示范效应。即使法律未认定违法,争议行为仍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引发舆论谴责或行业处罚(如品牌解约、活动除名)。文化娱乐行业对艺人行为有明确规范,争议性穿戴可能被认定为“不当言行”,导致行业协会处罚或商业合作终止。例如,此前已有明星因类似事件被取消活动资格。
《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信息
来源:麻麻娱乐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