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男星张翰被起诉"六字赫然见于报端,引得看客们伸颈侧目,如鸭群闻得水响。这"起诉"二字,向来是市井小民的专利,如今竟落在"明星"头上,不免使人有些讶异。
"男星张翰被起诉"六字赫然见于报端,引得看客们伸颈侧目,如鸭群闻得水响。这"起诉"二字,向来是市井小民的专利,如今竟落在"明星"头上,不免使人有些讶异。
这"明星"者,本是戏子之流,古称"优孟",今尊"艺人"。向来只见他们在镁光灯下搔首弄姿,在红毯上招摇过市,何曾想过也会与"法庭"二字扯上干系?想来这"星"字,终究不过是人造的幻影,经不得法律的日头一晒。
细究这桩讼事,倒也有趣。原告是谁?索赔几何?因何而起?只道是"合同纠纷"。这"合同"二字,在娱乐圈里,向来是块橡皮泥,可圆可扁,全凭"星"们的心情捏弄。如今竟有人较真起来,要拿这橡皮泥去敲法槌,着实是出好戏。
更有趣的是粉丝们的反应。有的疾呼"哥哥冤枉",有的痛骂"小人陷害",更有甚者,竟要"众筹赎星"。这般忠心,若是用在父母身上,怕是要被夸为孝子;用在戏子身上,却只显得可笑。想来这些粉丝们,平日里对自家父母的生日尚且记不真切,倒把"明星"的官司记得一清二楚。
那"明星"本人,倒是沉默得很。既不见他如戏中那般慷慨陈词,也不见他如综艺里那般妙语连珠。原来卸了妆的"星",也不过是个凡人,面对法律,同样要战战兢兢。这倒让人想起戏台上的丑角,卸了油彩,便再没人认得。
讼事终有结果之日,无论胜负,这"星"的光环怕是要黯淡几分。看客们也会渐渐散去,寻找新的热闹。只有那些真金白银的损失,和那些被愚弄的合约,会永远记在账本上,成为这浮华娱乐圈的一记警钟。
说到底,这"明星"二字,不过是商业包装的产物。包装得再好,也经不起法律的检验。正如那戏台上的油彩,再鲜艳,也经不得清水一洗。
当最后一个脑残粉也长大成人时,我们或许会明白:这世上本没有"星",捧的人多了,也便成了"星"。而法律,终究是戳破泡沫的那根针。
来源:沫晓桐文欣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