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蛮好的人生》:保险员代签风险告知书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天堂影视 内地剧 2025-05-24 11:43 2

摘要:都市职场剧《蛮好的人生》,讲述了保险从业者的职场沉浮,以及执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保险员能否替客户抄写风险告知?能否为争取客户,将自己的佣金返还给客户?这些行为有哪些法律风险?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都市职场剧《蛮好的人生》,讲述了保险从业者的职场沉浮,以及执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保险员能否替客户抄写风险告知?能否为争取客户,将自己的佣金返还给客户?这些行为有哪些法律风险?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保险业务员代签风险告知书面临法律风险

电视剧《蛮好的人生》中,保险员胡曼黎被公司法务告知,因为7年前她代替客户马勇抄写了保险单里的风险告知内容,如今被要求承担巨额赔款……

剧情回顾

赵律师

人家客户早就做了笔迹鉴定了,风险告知那一栏,是你的笔迹,当初是你替人家写的,这是严重的违规。

胡曼黎

当初是客户让我这么干的,而且他也说了,就算亏了,也跟我没有关系。就算我有错,难道这四百万,都让我一个人赔吗?

看剧有疑

剧中,7年前,保险员胡曼黎急于成交一份300万的“投连险”保单,在客户马勇电话承诺“自担风险”后,替他代签了风险告知书。如今,马勇因投资亏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以保单上风险告知并非其本人签字为由,要求蓝洋保险公司赔偿损失400万元,蓝洋公司担责后向胡曼黎追偿。胡曼黎的事业、生活一落千丈,甚至卖房还钱。保险员代替客户签投保风险告知书的行为有何法律风险?

法官释法

法官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刘海洋

在风险告知确认处抄写已经了解所购保险存在风险的内容并签上投保人的姓名,这是投保的常规操作。或许,而剧中保险员胡曼黎和投保人马勇没有按照常规操作进行签字,这种“代签”行为对于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法官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 孙诗楠

剧中,胡曼黎的身份是“保险代理人”,依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通过《保险代理合同》建立法律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保险代理人通常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他们的收入主要依赖佣金提成,具有独立经营属性。保险代理人以保险公司名义展业,法律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据代理合同向有过错的代理人追偿。胡曼黎存在过错,蓝洋保险公司可以向胡曼黎追偿。

保险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未尽审核义务也要担责

剧情回顾

金总

我们认为这个事情,不应当把所有的责任都让业务员承担,比如说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不是也应该检讨?

赵律师

我们愿意调解,就是要尽快把赔偿追讨回来,并不意味着我们愿意让步啊。

法官释法

剧中,保险代理人胡曼黎恳求蓝洋保险公司宽限一段时间,她的领导在总部也替她求情。最后,公司只承担10%的赔偿。

司法实务中,如保险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未尽到审核管理义务的,保险代理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全部损失,应根据过错比例进行担责。在此提示大家,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亲自签署文件,仔细阅读条款;保险代理人及保险公司需严守底线,杜绝代签行为,完善销售流程与回访机制。

被禁业的保险代理人“变相执业”

所签合同有效吗?

剧情回顾

薛晓舟

你负责介绍客户给我,由我出面销售保险。

胡曼黎

把客户给你啊?

薛晓舟

你介绍客户,我出中介费,至于怎么说服客户买保险,这是我的工作。

法官释法

剧中,胡曼黎因违规操作被禁业两年,无法从事保险销售,她利用客户资源与具有从业资格的薛晓舟合作,以赚钱养家。此种合作模式是否合法?

法官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刘海洋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剧中,胡曼黎被禁业,她与持证代理人薛晓舟的合作模式存在法律风险。胡曼黎负责客户资源与业务策略,薛晓舟负责合同签署及其他事务,此种分工在形式上规避了胡曼黎直接从事保险业务的风险,但如果她实际参与客户沟通、方案设计等核心环节,则可能被认定为“变相执业”,违反禁业规定,面临行政处罚。如果她参与保单谈判、签署等核心业务,最后形成的合同可能因违反民法典关于违背公序良俗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买保险违规返利对各方都存在风险

剧情回顾

唐玲

如果你愿意签单,第一年保费的佣金,我返还给你一半。

客户

这不合规矩吧。

唐玲

很多业务员私下都这么操作,很正常的呀。

看剧有疑

剧中,唐玲为挖走胡曼黎的老客户孙洁,不仅对孙洁说了许多胡曼黎的坏话,还直接承诺第一笔保单自己获得佣金后,返还一半给客户,这种行为,将面临何种法律风险?

法官释法

法官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 孙诗楠

买保险违规返利,是指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或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以各种形式向投保人返还部分保费或给予其他利益的行为。生活中,保险返利主要有返还佣金、赠送礼品或购物卡、给予投保人额外的保费折扣或优惠等等。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明确禁止以现金返利、实物馈赠、变相折扣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诱导投保。买保险违规返利,不仅保险公司面临法律风险,投保人也要对此保持警惕。

法官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刘海洋

依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如果保险公司违规“投保返利”,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如果返利行为涉及诈骗,比如虚构保单、截留保费、涉及非法集资或商业贿赂,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拒绝返利诱惑、核实代理人资质及保单真实性、警惕异常低价,维护自身利益。

法眼提示

本期法眼提示,‌保险的功能是分散风险、稳定生活、财富传承及维护社会经济发展。投保也好,承保也罢,依法依规操作,才能达到保险的目的。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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