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若原耳环的设计已在中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仿冒品可能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责任。若耳环的设计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生产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设计生产耳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商家售卖的仿冒耳环抄袭了耳
近日,演员黄杨钿甜因一款耳环引发热议。大河报《看见》记者注意到,同款耳环在多家购物平台上架,售价从几元到百元不等。
5月23日,格拉夫(Graff)客服回复《看见》记者,已关注到相关仿品,后续如何处置由公司内部决定。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若原耳环的设计已在中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仿冒品可能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责任。若耳环的设计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生产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设计生产耳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商家售卖的仿冒耳环抄袭了耳环受著作权保护的设计,或者其售卖的仿冒耳环与受著作权保护的格拉夫耳环设计构成实质性相似,且商家有接触该设计的可能性,那么商家可能侵犯了格拉夫的著作权。商家若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销售,且金额较大,可能触犯《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面临刑事处罚。消费者购买仿冒耳环用于个人消费,不构成违法犯罪。(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来源:换装时尚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