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岁刘晓庆再陷偷税风波:23 年前被关 422 天的教训,她真忘了吗?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5-16 11:27 2

摘要:点进去一看,深圳王先生实名举报的细节触目惊心:74 岁的刘晓庆,通过名下空壳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把 330 万借款伪装成 “形象代言费”,用虚开发票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今天早上,我的手机被一条热搜震得嗡嗡响 ——# 刘晓庆被举报偷税漏税 #。

点进去一看,深圳王先生实名举报的细节触目惊心:74 岁的刘晓庆,通过名下空壳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把 330 万借款伪装成 “形象代言费”,用虚开发票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更讽刺的是,这家公司连员工社保都没交过,明摆着是个 “避税工具”。

我盯着热搜下的评论,有人翻出 2002 年的旧账:“23 年前她就因为偷税被关了 422 天,怎么现在还不长记性?”

也有人替她说话:“说不定是恶意举报呢?” 但更多人在问:“明星就可以把法律当儿戏吗?”

2002 年 6 月 20 日,刘晓庆的名字第一次和 “偷税” 绑定。

当时她名下的文化公司,用虚假申报、少报收入等手段,偷逃税款 1458 万。要知道,2002 年普通人月薪才四五百块,1458 万够买多少套北京四合院?

事情败露后,刘晓庆被直接送进看守所,一关就是 422 天。

她的妹夫、公司法人靖军被判了 3 年,而她本人因为 “证据不足” 没被起诉。

但为了补税,她卖掉了北京的房产、首饰、收藏的翡翠,连别墅里的家具都搬出去卖了。

后来她上访谈节目,红着眼圈说:“那 422 天,我在看守所里数墙缝里的蚂蚁,才明白什么叫‘人在做,天在看’。”

观众感动得掉眼泪,觉得这个女人 “劫后余生”,该彻底改了。

可谁能想到,23 年后,她又被卷进了同样的风波?

5 月 15 日深夜,刘晓庆在微博发声明:“我和举报人王某不认识,从无交集,举报内容纯属恶意。”

但举报人王先生不是空口无凭。

他带着借款合同、公司流水、发票明细,亲自去了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接受了问询。

更关键的是,他提到刘晓庆的这家公司 “在上海多次因偷税被行政处罚”—— 如果这是真的,那 “恶意举报” 四个字,分量就太轻了。

我突然想起网友的一句话:“明星的‘澄清’,有时候比八卦更像八卦。”

2002 年她说 “证据不足”,这次说 “恶意举报”,但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税务问题,从来不是 “认不认识举报人” 能撇清的。

评论区有个扎心的留言:“我月薪 8000,每个月交几百块税,心疼得要命;她赚几个亿,却想方设法不交税。凭什么?”

这就是公众愤怒的核心 —— 不是针对刘晓庆这个人,而是针对 “明星特权”。

你享受着粉丝的尖叫、广告的溢价、影视剧的高片酬,就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普通人偷税会被追债、上失信名单,明星偷税却能 “证据不足”“恶意举报”?凭什么?

2021 年薇娅偷税 13 亿被封杀,2022 年邓伦偷税被追缴 1.06 亿,2023 年吴谨言关联公司因偷税被罚…… 这些案例都在说同一个道理:法律面前,没有 “明星豁免权”。

我记得刘晓庆复出后拍过一部剧,演的是 “大女主”,台词里有句:“人这一辈子,最不能丢的就是底线。”

可现在看来,她可能忘了这句话。

23 年前的牢狱之灾,本应该是她人生的 “警钟”;23 年后的再次举报,更该是全社会的 “警铃”—— 不管你是 74 岁的老艺术家,还是 24 岁的流量明星,偷税漏税都是碰不得的红线。

最后想问刘晓庆老师:您当年卖家具补税时的心酸,现在还记得吗?您在看守所数蚂蚁时的恐惧,现在还怕吗?

法律不是 “狼来了” 的故事,它是悬在每个人头顶的剑。

这次,希望真相早点来 —— 无论是还您清白,还是让错误付出代价。但更希望,所有明星都能记住:

你赚的每一分钱,都该是 “干净的钱”;你站的每一个舞台,都该是 “站得直的舞台”。

毕竟,观众可以原谅 “跌倒”,但绝不会容忍 “再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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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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