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程春莲于1955年出生在湖北黄石的一个普通家庭。她自幼便对舞蹈和表演展现出浓厚的兴趣,常常跟着收音机里的音乐翩翩起舞,还会模仿电影中的角色自编自演一些短剧。
在娱乐圈中,明星们享受着鲜花与掌声,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然而,有这样一位女星,她曾红极一时,却因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最终被判处死刑。
她就是程春莲。在被执行死刑前,她大喊“这不公平”,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
那么,她究竟犯了什么罪,又为何会发出这样的呐喊呢?
程春莲于1955年出生在湖北黄石的一个普通家庭。她自幼便对舞蹈和表演展现出浓厚的兴趣,常常跟着收音机里的音乐翩翩起舞,还会模仿电影中的角色自编自演一些短剧。
16岁时,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和出众的外貌,程春莲成功考入黄石歌舞团,开启了她的艺术生涯。
进入歌舞团后,程春莲每天都刻苦训练,压腿、下腰、练嗓,从不喊累。
机会总是眷顾有准备的人,电影《刘三姐》剧组到歌舞团选人,程春莲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获得了主演刘三姐的机会。
为了演好这个角色,她全身心投入,深入研究剧本,揣摩角色的性格和心理。拍摄过程中,条件十分艰苦,但她始终咬牙坚持。
最终,电影上映后大获成功,程春莲也凭借出色的表演一夜成名,成为了全国人民熟知的大明星。
一时间,各大报纸杂志争相报道,她的照片随处可见,走在街上经常被粉丝包围,找她签名合影的人排起长队。
成名后的程春莲,起初对自己的生活还算满意。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而来,外界的诱惑越来越多,她渐渐不满足于歌舞团那微薄的工资。
看着身边的人纷纷下海经商,赚得盆满钵满,程春莲的心也开始躁动起来。她毅然辞去歌舞团的工作,前往深圳闯荡。
刚到深圳,程春莲先在一家服装公司做销售。凭借聪明才智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她很快熟悉了业务,业绩也不断攀升。
在这里,她结识了老板梁树生。梁树生被程春莲的美貌所吸引,展开了热烈的追求。而程春莲也看中了梁树生的财富和人脉,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并建立了不正当关系。
在梁树生的帮助下,程春莲进入国家石油合作分公司工作。石油行业是个暴利行业,程春莲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利润空间。
在金钱的诱惑下,她逐渐迷失了自我。一次,梁树生找到程春莲,提出倒卖石油赚钱的想法。
程春莲起初有些犹豫,但在梁树生的劝说下,想到豪华别墅、昂贵跑车和名牌包,她最终还是答应了。
于是,两人开始了非法倒卖石油的犯罪计划。他们研究渤海公司的石油分配政策和审批流程,通过虚报各单位的石油需求来申请更多的石油配额。
程春莲利用在石油公司的职位,收集真实单位的油资料并夸大。申请材料准备好后,梁树生带着程春莲拿着珍贵的烟酒礼品,拜访掌握审批权的人,打通各个审批环节。
渤海公司根据他们虚报的需求分配了大量石油,之后他们通过人脉联系中外企业,坐地起价将石油高价卖出。
短短一年时间,他们非法倒卖石油的总价值就高达76.6万元,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天文数字。
有钱后的程春莲过上了奢侈的生活,豪车豪宅、名牌加身。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她和梁树生的违法行为引起了周围人的怀疑和不满。
1989年6月,一封举报信被送到黄石市检察院,详细列出了他们的犯罪事实。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们的罪行逐渐浮出水面。
1989年12月25日,湖北黄石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程春莲案件,此消息一出,轰动全国。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刘三姐程春莲受贿76万元”。
案件审理时,程春莲站在被告席上,起初还狡辩自己无罪,称证据是被人陷害。但随着检察官摆出铁证,证人出庭作证,她的防线彻底崩溃。
最终,法院认定程春莲构成受贿罪,且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判处她死刑。
程春莲在被执行死刑前多次上诉,但均被驳回。1992年4月3日,在湖北黄石郊外的刑场,随着一声枪响,程春莲结束了年仅37岁的生命。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仍在大喊“这不公平”,她认为自己在石油匮乏的年代搞来石油是有功劳的,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但她却忽视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程春莲的经历令人唏嘘,她本有着大好的前程,却因贪婪和欲望走上了不归路。她的故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来源:丹青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