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星,曾红极一时,枪毙前大喊:这不公平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5-04 15:12 7

摘要:1971年只有16岁的程春莲,幸运的成为了黄石歌舞团的一名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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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称为“最美”刘三姐,红遍大江南北。

作为八十年代当红歌剧演员,她的前途一片光明。

却在这时告别舞台,再次出现的她竟沦为了“阶下囚”。

她成为我国第一个判处死刑的女明星。

对判决不满的她,在临刑前大喊:“这不公平。”

从耀眼的明星到死刑犯,她究竟经历了怎样的人生?

“最美”刘三姐

1995年,程春莲出生于湖北黄石的一个普通家庭中。

父母都是工人,仅能维持家中温饱。

从小程春莲就对跳舞很感兴趣,想站在舞台上挥洒自己的舞姿。

父母对她的想法也支持,把她送进了艺术学校学习。

在学校里有着老师的指导,程春莲的能力也越发的好。

每天都努力的训练,属于她的机遇也悄悄的到来。

凭借着对艺术的感悟和灵性,还没成年就接到了黄石歌舞团的邀请。

1971年只有16岁的程春莲,幸运的成为了黄石歌舞团的一名演员。

在歌舞团内有着更为专业的老师,她也虚心请教,刻苦的训练。

不久她便成了团里的顶梁柱,随后拿到歌舞剧《刘三姐》的机会。

她用精湛的演技、甜美的声音、美丽的容貌,赢得了观众的喜爱。

在众多扮演刘三姐的演员中,程春莲获得了“最美”的称号。

随后也表演了歌舞剧《马兰花》,也深得观众追捧。

每次表演,场下总是爆满、座无虚席,程春莲火爆大江南北,开启了巡回演出。

一时间她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成为了无数青年魂牵梦绕的存在。

通红的程春莲薪资也多了不少,但终究是铁饭碗。

可能是不想在过以前的苦日子,她觉得虚名没有金钱来得实在。

万一哪天自己不红了,就没那么钱了,于是程春莲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她将歌舞团的工作辞去,将目光转向了商业上。

一个小小的决定,改变了程春莲一生的命运。

下海经商

随着下海从商,赚的盆满钵满的人越来越多,让程春莲格外眼红。

不满足现状的程春莲于1985年辞去了歌舞团的工作,开始下海经商。

可没有人脉和毫无经验的她,凭借自己的资历她跳到了美尔雅服饰公司做销售。

工作枯燥乏味,每天还能碰见不讲道理的客人,薪资待遇也比不上歌舞团。

在美尔雅经过程春莲经销的货,没有欠款,别人推销欠的款,她还帮忙收回不少。

加上“刘三姐”的自身魅力,很快便于公司上层人物中川三郎相谈甚欢。

但程春莲和上层领导的龌龊事被公司发现,中川三郎被调回日本。

程春莲没了靠山,被限令一个月内离开公司,她却表示十天就行。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对石油仍实行计划供应,程春莲嗅到了其中的商机。

为了加入石油行业,她做了很多事情,直到庐山之行,成为她人生的转折点。

终于在1988年5月,程春莲在庐山偶然认识了石油运销处销售科长梁某。

两人一见如故交谈之后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梁科长的帮助下程春莲拿到了很多石油指标。

随着金钱越来越多,程春莲像是坠入贪欲的漩涡无法自拔。

邪念涌上心头,她逐渐的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贪污受贿

1988年6月,程春莲有笔“大单”亲自拜访了石油销售科梁科长。

但梁科长一下批不来这么多,程春莲听后并未懊恼。

反而没有耽误时间,立刻启程回到了黄石。

在黄石市中,她动用了一切能用的关系,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7月初,程春莲与梁科长,签订了一份1000吨汽油和50吨液化气的合同。

这笔订单让程春莲狠狠的赚了一笔。

同月程春莲进入了黄石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协作公司。

随着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程春莲就被提拔为了副科长。

得到权利的程春莲野心更加收不住了。

1988年8月,湖北浠水县石油公司经理前来黄石救援。

得知程春莲可以搞到石油,便和程春莲单独洽谈起来。

程春莲也没放过这次的机会,她背着公司与浠水单方面代购了口头协议。

并收取1000吨汽油,每吨收取140元的“信息费”。

随后1988年8月-1989年1月,程春莲先后从梁科长哪里搞到汽油2700吨,柴油2500吨。

并分7次给了浠水县石油公司,浠水石油除了结清梁科长的外帐,还额外付给程春莲现金76万元。

随着一封举报信的到来,将程春莲打进了深渊。

被判死刑

随着大笔钱进入程春莲的口袋,消息也难免走漏风声。

1989年5月底,湖北省检察院收到浠水县的举报信。

信中将程春莲受贿金额、流程的细节都写的一清二楚。

受贿金额庞大、情节严重,省检的几位检察长立马碰头开始商议。

成立专案组开始对程春莲调查,经过证据搜查,两名检察官将她带到了检察院。

面对检察官询问时,程春莲只承认拿了58万对其剩余18万不清楚。

在审判时,程春莲觉得自己并没有错。

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不仅解决了黄石市的石油问题,还解决了工业机械怠工的问题。

至于收取好处费是自己凭个人能力帮助他们销售石油应得的。

这件事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该给程春莲定什么样的罪、量多达的行,在群众中出现了质疑的声音。

对此,检察院召集省、市、县专家开始进行研究。

不仅如此,还邀请武大、法大等高等大学的教授参与讨论。

最终在1992年4月3日,程春莲最终因受贿罪被处以死刑。

行刑前她突然大喊:“我做了那么多贡献,为什么却要死?这不公平。”

从新星变成死刑犯,程春莲走到这一步也是罪有应得。

结语:

面对金钱和权利的诱惑,我们应当坚持法律的底线,保持自己的良知。

对于程春莲您还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程春莲——一帘惊春梦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08-11-20 8:40:00

5凌迟编.打击犯罪大纪实 卷6 欲望的沼泽[M].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06:146-147.

来源:能臣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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