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凭借夸张模仿杨坤走红的网红"四川芬达"再度登上热搜。面对杨坤方的起诉,这对模仿者兄弟发布了诚恳的道歉声明,直言"只为混口饭吃",并承诺将直播间所有涉及杨坤的收益全部赔偿。这场因"模仿秀"引发的网络风波,不仅让杨坤再次成为焦点,更引发了对"恶搞模仿"与"名
5月2日,"四川芬达"直播间再度发声,向杨坤致歉并求和解
近日,凭借夸张模仿杨坤走红的网红"四川芬达"再度登上热搜。面对杨坤方的起诉,这对模仿者兄弟发布了诚恳的道歉声明,直言"只为混口饭吃",并承诺将直播间所有涉及杨坤的收益全部赔偿。这场因"模仿秀"引发的网络风波,不仅让杨坤再次成为焦点,更引发了对"恶搞模仿"与"名誉侵权"的法律边界争论。
一场模仿秀引发的"血案"
此前,"四川芬达"以高度还原杨坤的经典造型和语言风格走红,包括"32场演唱会"梗、《中国好声音》导师坐姿等。但很快,这场模仿秀变了味:
✔️ 夸张表情+恶意剪辑,引发网友争议
✔️ 直播间背景板P上《好声音》LOGO,有混淆视听嫌疑
✔️ 杨坤本人在直播中怒斥:"太恶心了!"
✔️ 最终对簿公堂,杨坤方要求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四川芬达"此前曾辩称:"我们从未提杨坤名字,长得像也不是我们的错。"但网友发现,其视频中的音乐、动作、服装均高度对应杨坤本人,甚至部分内容带有调侃性质,已超出普通模仿范畴。
再道歉:"我们只是小人物,求杨坤别较真"
5月2日,"四川芬达"发布声明,承认"尺度没把握好",并请求杨坤谅解:
🔴 愿意赔偿相关直播收益(金额未透露)
🔴 保证不再发布模仿杨坤内容
🔴 删除了所有争议视频
🔴 强调"并非恶意诋毁,只是模仿讨生活"
文中甚至带着几分"卑微"的求生意愿:"不像小丑一样蹦跳装疯卖傻,也想体面挣钱,但为养家糊口没办法"。不过,杨坤方面尚未公开回应此次道歉。
杨坤的坚持:拒绝被"消费"
此前,杨坤曾发文回应此事,明确表示:
✔️ 对恶搞模仿零容忍
✔️ 维权不在乎赔偿金,只为"维护艺人尊严"
✔️ 呼吁网络环境回归理性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杨坤起诉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对近年来"黑红炒作"乱象的一次反击——毕竟,模仿秀一旦过界,就可能成为恶意蹭流量的手段。
网友炸锅:侵权or合理二创?
这场风波引发了激烈讨论:
🟢 支持杨坤派:
"模仿可以,恶意丑化就该告!"
"直播间P综艺LOGO,不是蹭是什么?"
"要是杨坤不反击,明天就可能被各种‘网红鬼畜’玩坏"
🔴 同情模仿者派:
"小主播赚点钱不容易,杨坤大明星何必赶尽杀绝?"
"模仿是夸张了点,但没侮辱人格,不至于法律制裁吧?"
"杨坤是不是太玻璃心了?网络时代,恶搞也是一种娱乐"
模仿秀的法律边界:如何避免踩雷?
法律界人士指出,"四川芬达"的行为在法律上确有侵权风险:
1️⃣ 肖像权问题: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形象牟利涉嫌侵权
2️⃣ 名誉权问题:如果模仿内容带有贬低、丑化性质,可能构成诽谤
3️⃣ 商业混淆:使用《好声音》LOGO等商标元素,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
但法律也并非完全禁止模仿——如果仅是基于娱乐性质的合理二创,且未造成商业损害,通常不会构成侵权。真正的关键在于有无恶搞贬低、是否借机非法获利。
我们的观点:适度玩梗,别过火
这场风波折射出互联网内容生态的两大矛盾:
✅ 娱乐化与版权保护的冲突(恶搞≠侵权?)
✅ 网红生存与艺人权益的平衡(谁在"蹭流量"?谁在"赶尽杀绝"?)
模仿秀本来是一种民间娱乐形式,但一旦涉及商业变现,就可能触及法律底线。"四川芬达"的道歉,既是向杨坤低头,也是对行业的一种警醒——靠模仿赚钱可以,但别玩成了"丑化"。至于杨坤是否会"高抬贵手",就得看这位"网络模仿第一人"是真的为了尊严,还是单纯看不惯别人借自己赚钱了。
来源:天天有新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