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日,被杨坤起诉的网红“四川芬达”发布声明,再次向杨坤道歉,“我们哥俩不是网络施暴者,我们只是您的模仿者而已,从来没有诋毁过您,内心是非常尊重您的”。
5月2日,被杨坤起诉的网红“四川芬达”发布声明,再次向杨坤道歉,“我们哥俩不是网络施暴者,我们只是您的模仿者而已,从来没有诋毁过您,内心是非常尊重您的”。
不少网友认为其言行已经比较过分,超出了一般程度的评价、讨论杨坤的范畴。
对此,“四川芬达”曾向媒体表示:自己并非恶意模仿,因为从未提及谁的名字,“长相和声音是父母给的,像谁我们也没办法,此后将不再制作模仿秀内容。”
据悉,歌手杨坤曾在直播中怒斥模仿者,直呼“太恶心”。
3月10日,“四川芬达”发视频称遭到杨坤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及公开道歉。
“四川芬达”在视频中展示了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中发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
4月11日,日常模仿歌手杨坤的网红“四川芬达”发视频向大众以及杨坤道歉,“四川芬达”表示过去一段时间中自己的直播和短视频可能冒犯到杨坤,对于因此给杨坤带来的困扰并非本意。
“四川芬达”表示对杨坤很尊重,从小就听着他的歌长大。但因为自己给杨坤造成较大舆论,“四川芬达”称自己深感害怕和内疚,就此向杨坤真诚道歉。
“四川芬达”还表示以后网名改为“四川芬达(阿芬阿达)”,该承担的责任自己都会承担,希望杨坤能给一次机会。
4月24日,杨坤在社媒发布长文回应“四川芬达”网络侵权纠纷事件,直言不会撤诉。
杨坤表示,其作为歌手拥有独特声线多年来一直被人模仿。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快乐,愿意接受这些“冒犯”。他称,“四川芬达”账号的内容,就是打着“模仿”的旗号发布侮辱丑化的视频,部分视频甚至充斥着低俗擦边内容,完全脱离了“模仿”的范畴。
杨坤表示,对方嘴上说着和解,转头就开始把自己包装成“弱者”,紧接着把他推上舆论风口,甚至反过来道德绑架杨坤。
杨坤质疑“四川芬达”不是真心道歉和悔过,只是为了“炒作赚流量”,靠争议涨粉百万,靠直播继续获利。他声称“四川芬达”早已透支了最后的信任。“如果今天我撤诉,明天他们是否会用‘道歉后被追责’的剧本继续编排我?这种反复无常的操作,早已透支了我最后的信任。所以这次,即便我看到网络上有很多声音让我应该‘和解’,否则就是‘小肚鸡肠’,或者觉得‘赢了又能怎样’‘不如接住这波流量’等声音。我依然认为,这个事情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娱乐事件了,我想守住的也不只是个人名誉,更是作为公众人物应有的底线。”
编辑 李 扬责编 王 萌审核 张菲菲
来源:小六娱乐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