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朱雀玄武敕令”到“朱咸宁”:改名自由的边界何在?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4-27 19:20 2

摘要:近日,湖南“00后”小伙“朱雀玄武敕令”频繁改名引发广泛关注。他从朱云飞先后改名为“朱雀玄武”“朱雀玄武敕令”,此次又申请将“朱雀玄武敕令”改为“朱咸宁”。此前他申请改名为“周天紫薇大帝”未获通过,审批意见明确指出其违背公序良俗。(4月27日 极目新闻)

□欧文凤(湖南科技学院)

近日,湖南“00后”小伙“朱雀玄武敕令”频繁改名引发广泛关注。他从朱云飞先后改名为“朱雀玄武”“朱雀玄武敕令”,此次又申请将“朱雀玄武敕令”改为“朱咸宁”。此前他申请改名为“周天紫薇大帝”未获通过,审批意见明确指出其违背公序良俗。(4月27日 极目新闻)

《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但前提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一规定犹如一座灯塔,为公民行使姓名权指明了方向。虽然公安部未对公民取名长度做明确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毫无约束地随意取名。“朱雀玄武敕令”“周天紫薇大帝”这类名字,乍一听就带有浓厚的戏谑成分,缺乏应有的严肃性。

在社会交往中,姓名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识别和交流的重要标识。一个过于奇特、不严肃的名字,不仅会让他人在称呼时感到无所适从,也容易引发公众的误解,破坏正常的社会交往秩序。从文化层面来看,中国的姓名文化源远流长,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传统的姓名往往蕴含着家族的期望、美好的寓意,体现着对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尊重。而“周天紫薇大帝”这样的名字,与我们传统的取名文化格格不入,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

小伙不到一年改三次名,这种频繁改名的行为是对公共行政资源的滥用。频繁改名使得有限的行政资源被不合理占用,这对于其他需要正常办理业务的公民来说是不公平的。这就好比在公共道路上,有人频繁地来回变道,不仅给自己和周围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了整个交通的顺畅。

从过往案例来看,“北雁云依案”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姓名权”作出立法解释,强调公民原则上应随父姓或母姓,且行使姓名权要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案例就像一个里程碑,明确了姓名权行使的法律边界。它告诉我们,虽然公民享有姓名权,但这种权利不是绝对的,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行使。这也说明姓名权的行使并非毫无边界,公民的姓名权也需要公序良俗的规范才能健康有序。

当前,公安机关作为公民身份登记机关,在姓名变更审批上存在裁量权,各地执行尺度不一。这导致了一个很尴尬局面:有人将改名字当儿戏,随意滥用姓名权;而一些因重男轻女等不合理原因想改名的人,却困难重重。比如澎湃新闻2022年报道的《当“招弟”决定改名》,一些女孩因为小时候被起了明显有重男轻女意味的名字——“招弟”“引弟”“来弟”,要改名字却遭遇诸多阻碍。这种差异反映出在姓名权管理上缺乏统一标准,使得公民在行使姓名权时面临不公平的待遇。

姓名权的行使边界,需在个体自由与社会责任之间找到平衡点。首先,法律应进一步细化“公序良俗”的认定标准,例如明确禁止使用宗教神祇、历史人物称号或明显戏谑性词汇作为姓名,减少裁量模糊空间。其次,可借鉴国外经验,设立“改名冷静期”或限制频繁改名次数,防止权利滥用。更重要的是,需建立全国统一的姓名登记指导规范,终结“同案不同判”的乱象,让“招弟”们不必因改名而“闯关”,也让“紫微大帝”们无法将公共资源变为个人秀场。

姓名是人在社会中的第一张名片,既承载着个体的身份认同,也连接着文化传统与公共秩序。当改名从“权利”异化为“表演”,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对姓名文化价值的集体敬畏——唯有在自由与约束的平衡中,姓名权才能真正成为尊严的象征,而非流量的噱头。

来源:红网·红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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