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神探狄仁杰2》的第十七集,狄仁杰在武三思的“帮助”下获得了武则天赋予的“蛇灵案”查察全权。奇怪的是,在“蛇灵案”后期的第二十六集,狄仁杰又向武则天要了一次“便宜行事之权”。既然狄仁杰已经有了“蛇灵案”的查察全权,为什么又要了一次“便宜行事之权”呢?本鬼说说一
《神探狄仁杰2》的第十七集,狄仁杰在武三思的“帮助”下获得了武则天赋予的“蛇灵案”查察全权。奇怪的是,在“蛇灵案”后期的第二十六集,狄仁杰又向武则天要了一次“便宜行事之权”。既然狄仁杰已经有了“蛇灵案”的查察全权,为什么又要了一次“便宜行事之权”呢?本鬼说说一家之言。
首先要说明的是,按照电视剧的台词,狄仁杰对“蛇灵案”的查察全权指的是有权替皇帝(武则天)处理“蛇灵案”的全部细节,事情发生前可以不请示,出现争议后可以不解释。然而到了“蛇灵案”后期,狄仁杰发现对“蛇灵案”的查察全权已经不够了,他需要获得“便宜行事之权”,关键是在洛阳。
众所周知,自从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中国进入了中央集权的时代。但与此同时,中国自古以来又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而古代的交通信息技术远不如今天发达。因此中国古代的朝代(特别是大一统朝代)一直面临一个问题:皇帝和中央朝廷如何有效地获取地方的真实信息和处理问题?
古代解决这个问题的常用办法就是所谓的“钦差大臣”,即皇帝选派一批中央官员到地方去调研处理发现的问题并赏善罚恶。因为是代表中央进驻地方,所以“钦差大臣”的最高权限是“便宜行事之权”和“如朕亲临”,即在进驻的地方上拥有等同于皇权的权限,甚至可以调兵、处死皇亲和地方权贵。
然而“钦差大臣”的“便宜行事之权”是有一个大前提的:身在地方的“钦差大臣”无法及时与身在都城的皇帝联系请示而又面临必须及时处置的问题,因此只能使用“便宜行事之权”。但是在皇帝本人居住的都城,任何官员都是没有“便宜行事之权”的。毕竟都城的“便宜行事之权”几乎等于造反特权。
但考虑到“蛇灵案”后期的诡谲局面,狄仁杰必须在武周的都城洛阳获得“便宜行事之权”,而这必须得到武则天的授权。正因如此,狄仁杰又向武则天要了一次“便宜行事之权”。而狄仁杰得到了洛阳的“便宜行事之权”便调王孝杰进攻太子宫。试想,如果狄仁杰此时对武则天也“便宜行事”一下呢?
来源:鬼说历史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