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有网友反映,一些曾经因虚假宣传、言行失当等原因被封杀的网红又出现在一些平台的直播中,虽然有的只是以声音的形式出现而未露脸,但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之前已经被封杀的网红,现在又“洗白”复出,经过严格的审核了吗?
近日,有网友反映,一些曾经因虚假宣传、言行失当等原因被封杀的网红又出现在一些平台的直播中,虽然有的只是以声音的形式出现而未露脸,但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之前已经被封杀的网红,现在又“洗白”复出,经过严格的审核了吗?
一边是被封禁的网红纷纷复出,一边是消费者关于商家和网红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的投诉居高不下,如何不再让违规、失信的商家和网红故伎重演、卷土重来,成为破解当前直播乱象的关键一环。
防止网红洗白横跳 建立“全网受限”闭环约束
近年来,直播行业在带来经济活力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核心矛盾集中于行为失范与责任边界模糊。低俗表演、剧本炒作等乱象频发,甚至出现挑动地域对立、性别对立等引流行为;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隐患屡禁不止,如红薯粉条掺假事件、“三只羊”虚假宣传事件等,平台对违规行为处置滞后;同时,跨平台监管割裂,有失信主体通过更换直播平台的方式“反复横跳”逃避惩戒,直播行业乱象亟待治理。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冯子轩教授表示,目前直播行业治理主要依赖于平台的自治规则。构建全行业的行为标尺与责任链条,通过统一的商家、主播信用档案、MCN机构连带责任机制来实现约束,成为当前的当务之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其中,第二十二条指出,要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
“《意见》要求将分散的平台自治规则升级为行业性规范,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冯子轩说。
据了解,当前各平台也有对商家、网红信用监管体系的相关建设,但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副教授表示,电子商务法明确要求平台建立相应的信用体系,目前一些平台也在进行诸如商户信用分等信用体系建设,但尚未形成公开的规范和处罚机制。
刘晓春认为,《意见》要求将主播、商家、MCN机构等一同纳入信用体系,对各经营主体形成动态约束,应将政府信用体系实行的惩戒机制,纳入到平台信用体系,将主播和商家的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管理,在线下受到处罚或失信惩戒的商家,在线上从事经营活动时,同样也要受到信用惩戒的约束。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教授也建议,应将直播行业乱象纳入失信行为,进行公示和联合约束,对主播和商家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公示,形成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参与者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打通平台间壁垒 实现信息有序流动
《意见》要求,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平台内信用管理制度和平台间失信联合约束制度。对此,陈兵认为,失信联合约束制度的前提是各平台之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当前,部分企业在一个平台因严重失信被处罚后仍能在其他平台继续经营的主要原因就是信用数据未能跨平台流转。
如何防止企业“换平台洗白”?刘晓春认为,建议平台可以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由政府监管部门主导,整合各平台的基础信用数据,对于较为严重的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信息交换和共享系统。
“当前平台间的信息共享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平台间采取的数据接口、格式等技术标准不一致的客观因素导致,另一方面,平台主观上也缺乏进行信息共享与互换的内生动力。”冯子轩建议,建立上述制度的关键在于打破平台壁垒,强化责任穿透,建立平台公信力。
具体而言,一是可以通过严格落实主播与MCN机构的实名认证,对于违法违规导致受到惩戒的账号信息进行平台间共享,从源头上杜绝失信主体反复横跳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关注统一惩戒的力度,实现精准惩戒。这需要执法机构与行业协会、互联网平台等主体进行合作,在内部对当前的各种失信惩戒规范实现制度共识。三是要强化对于MCN机构、网络主播经纪公司以及互联网平台等主体的责任要求。依托于行业协会等方式,建立信用惩戒信息共享中台,归集各平台的处置记录。防止其纵容或默许失信主体反复横跳的现象。
建立奖惩机制 推动失信企业有序退出
《意见》强调,要根据平台内商户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为守法诚信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优惠便利,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在平台规则内予以限制。
陈兵认为,对于守信商户,平台可以提供流量倾斜、广告投放优惠等措施,优先展示在搜索排名前列,提高曝光率,减少推广成本,助力商家发展。针对失信商户,平台可以降低搜索排名,减少其流量获取能力,限制广告推广,减少其市场影响力。若商户在多个平台存在严重违规记录,可进行跨平台联合封禁,形成行业信用约束。
冯子轩认为,通过大数据、云计算、AI技术等方式收集平台内经营主体的各类数据,实现对主体的精准画像与分级。制度层面,通过建立更加明确的惩戒规则体系,依托于分级分类的动态评价模型,实施全网联动惩戒;将守信激励融入到流量扶持、金融支持、商业变现等各领域,形成一处失信全网受限、守信经营生态赋能的治理闭环,推动整个行业从流量博弈转向信用资产竞争的良性商业环境,从而建立高效精准的信用激励与惩罚机制。
“在确保以‘有效退出’达成‘退出有效’的同时,也要避免‘一次严重失信’带来的‘终身严重失信’,避免出现企业严重失信事由经主动消除后还不能展业的情况,要给企业设立信用重塑和恢复机制。同时,要严格审核失信企业或网红是否可以复出的资质和条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陈兵说。
作者:哈建伟
来源: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