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根据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程某是兰州大剧院原院长助理,还是二级演员,在当地文化圈是个“明星人物”。她参与推动舞剧《大梦敦煌》在国内外演了1500多场,国内58个城市,还有澳大利亚、法国、日本这些国家都留下了她的足迹。在2020年12月,她还评上了第六届兰州
近日,顶着“二级演员”和“道德模范”光环的文艺工作者,竟然在出国巡演的时候“耍心眼儿”,把工作行程生生搞成了公费旅游,最后落得个被撤职的下场。
近日,根据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程某是兰州大剧院原院长助理,还是二级演员,在当地文化圈是个“明星人物”。她参与推动舞剧《大梦敦煌》在国内外演了1500多场,国内58个城市,还有澳大利亚、法国、日本这些国家都留下了她的足迹。在2020年12月,她还评上了第六届兰州市道德模范。就这么个看着光鲜亮丽的“文化使者”,在一次欧洲巡演中,却露出了另一副嘴脸,程某在参加兰州大剧院欧洲巡回演出的时候,私自改了行程,跑去法国巴黎、比利时布鲁塞尔、荷兰鹿特丹这些城市玩儿,这期间吃住行的费用,全是单位公款出的。最后,她被党内严重警告,还撤了职,违纪的钱也都被追回了。从“道德模范”一下子变成“反面典型”,程某这种事件是个例吗?当然不是!
在2015年的河北省某市,王某带着队去南方某市“考察学习”,行程单上写的是“调研基层文化建设”,可到了地儿,他带着团队一会儿逛西湖,一会儿去乌镇,甚至还以“顺路”为借口,绕道去了上海迪士尼。这一趟下来,真正用在考察上的时间,连半天都不到,其他时间全拿去旅游了。这些费用呢,都是通过虚报项目、拆分账单这些手段,在单位报销的。
从法律角度讲,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的规定,根据第九十四条提到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最终王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并调离原岗位,退还相关费用!
不论怎么看,这打着“公务”旗号去旅游,那都是不把纪律当回事儿。基层干部本应该是群众的贴心人,就因为一时贪心,成了“蛀虫”,不光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更是辜负了组织的信任。
再把时间拉回到2018年,某省会城市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李某,当时他打着“参加行业峰会”的旗号,带着团队去了深圳。结果峰会就一天,剩下的时间全用来逛景区、购物消费了。更过分的是,他还让下属把自己和家人的往返机票、酒店费用都混在公款里报销。为了掩盖违纪违法行为还伪造了会议记录和接待清单。
从法律上看,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处。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另处罚款20万元!
李某作为国企高管,他手中握着的权力,本是要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的,绝不是拿来给自己享受的工具。一旦把因公出差当成了个人游山玩水的机会,将公权力视作满足私欲的私权,那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从程某到王某、李某这些案例不难看出,尽管近些年来各地对公款旅游这类“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是越来越大,可还是有那么一小撮人心存侥幸,非要顶风作案。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出的数据,2023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多达12.7万起,其中涉及公款旅游的案件占比达到8.5%。虽说跟2020年比下降了15.6%,但形势依旧不容乐观。
仔细分析这些数据,能发现公款旅游案件里,“借着调研的名义实则去旅游”“把行程拆开、虚报开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这些成了主要的违纪手段。而且,部分案件还是多人一起违纪,出现了“抱团腐败”的现象,正风肃纪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儿,必须得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从地域分布情况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和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这类案件数量相对多较多,这和当地公务活动频繁、资金流动量大有很大关系;而中西部地区的案件,则大多集中在基层单位,这反映出个别基层干部纪律意识太薄弱,监管方面也存在不少漏洞。
那么,您觉得要从根本上杜绝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应该怎么做呢?在日常生活中,咱们又该怎么去监督身边公权力的使用情况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您的观点,也请您点赞、关注,让更多人看到这些警示案例,咱们一起努力守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来源:史海拾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