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看了第一眼、第二眼乃至“很多眼”,读了下面的小文儿才明白,原来徐帆和冯小刚没有离婚,可能是我故弄玄虚。正常的句子应该是“张娣:因徐帆,和冯小刚离婚。”而非一口气“顺下去”。也许是作者是文字高手,为了吸睛,故意漏掉逗号;也许是疏忽。当然也不排除审稿因为徐帆和冯
网络截图
各位看一眼上面的这张网络截图,您怎么理解这标题?您觉着这标题怎么整合适吗?
我看了第一眼、第二眼乃至“很多眼”,读了下面的小文儿才明白,原来徐帆和冯小刚没有离婚,可能是我故弄玄虚。正常的句子应该是“张娣:因徐帆,和冯小刚离婚。”而非一口气“顺下去”。也许是作者是文字高手,为了吸睛,故意漏掉逗号;也许是疏忽。当然也不排除审稿因为徐帆和冯小刚都是娱乐界名人,写点啥都不会出现“错误”,对标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但是,甭管是名人大咖、政治人物还是草民,不该!您说呢?
来源:愚翁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