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家对脱口秀都很熟悉了,它是一种以幽默、讽刺、即兴互动为核心的表演形式。本来是由演员在舞台上通过语言、肢体动作和观众互动来完成的,比如大家熟知的脱口秀大腕儿周立波等。
大家对脱口秀都很熟悉了,它是一种以幽默、讽刺、即兴互动为核心的表演形式。本来是由演员在舞台上通过语言、肢体动作和观众互动来完成的,比如大家熟知的脱口秀大腕儿周立波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脱口秀越来越大众化,它甚至有了另一个称呼叫“段子手”,会讲段子的人在网上发视频很吃香,很能吸粉。
本文的主人公就是个很厉害的脱口秀,但他的职业却是作家,网友戏称他为被文学耽误了的脱口秀,意思是,如果他不是搞写作的话,会成为闻名天下的第一流的脱口秀。然而,诡异的是,他还是选择了写作,并曾以12万字的一部小长篇大赚了1500多万元,被诺奖得主莫言大赞为天才,自愧不如!
此君尽管长得不像周立波那样风度翩翩,充满幽默感,而是一副农民工的样子,不讲究穿戴,经常头发乱糟糟的,不修边幅,但一谈起话来,便妙语连珠,幽默搞笑,甚至让人笑喷,堪称当今文坛第一段子手。
比如在一档节目中,主持人问他写作不烂尾的原因时,他把原因归结为自己小时候曾得过阑尾炎,后来动手术阑尾被割掉了。
他是如此描绘的——
他说他小时候有表演天赋,他做错事,父亲要惩罚他时,就装肚子疼。这样职业是医生的父亲便转而关心他的肚子,就不再追究他犯错的事了。可有一次,他表演砸了。
当他又说自己肚子疼时,父亲用手摸了摸他的右下腹,问是不是这个地方疼,他连连点头。然后父亲问:“是不是胸口先疼?”他仍然点头。接着,父亲便以阑尾炎病的特征一一问他,他全部点头。
于是那天晚上,父亲就把他背到医院,送到了手术室。他意识到事情不妙了。可是已经晚了。当护士把他的手脚绑起来要做手术了,他才大叫:“我不疼了!”但是叫喊也没用,他的父亲认为他是害怕手术而撒谎的,于是就让人强行给他灌了麻醉药,然后割掉了他的阑尾!
本来他是忽悠父亲的,结果却挨了一刀,丢掉了阑尾……
他又说,他父亲的阑尾,母亲的阑尾,哥哥的阑尾都被割掉了,全家都没有阑尾了!
这个段子简直连周立波都难以企及啊,呵呵。
跟鲁迅一样,这位作家也经常告人说自己是弃医从文的。他本来是一位牙医——这其实有点吹牛,如果只会拿着家伙拔牙,谁不会当牙医——他干了5年,共拔了10000多颗牙齿。当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当牙医了,他说:“我特别不喜欢每天看着别人张开的嘴巴,那是世界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
再问他为何要改行搞写作时,他说想进文化馆上班,因为“文化馆那帮人整天在大街上游玩,我就很想到文化馆去工作,因为那个地方可以不上班。”于是就开始学写小说。他说:“虽然我认识的字不多,但写小说够用了。”
但他又说自己没有写小说的经验和基础,于是就弄来一本《人民文学》看,“看什么时候用引号,什么时候用逗号,什么地方应该是句号。我大概看了两页,好了行了,写吧!”然后就开始写小说了……
看到这里,读者朋友大概就猜出来了,这个说段子的家伙就是余华。
余华说他走上写作之路的经历,明显就是说段子嘛,哪有那么神奇的,根本不知道怎么写小说,看了两页人民文学,看看怎么用标点符号,就无师自通了,呵呵。
但你必须承认,余华的脱口秀水平实在是高。比如他说莫言写小说速度快,43天能写50万字,而自己写作速度却很慢,是这样形容的:
“莫言的写作就像打篮球,进球特别容易,进入状态特别快;我的写作有点像踢足球,90分钟过去了还是0比0!”呵呵,你这不是在揶揄中国足球嘛!
余华说他完成一部小说后,“不是那种被抽空的感觉,而是失业的感觉。”嘿嘿,我倒是想问他,这种失业感是不是超爽,因为他的小说一发表,大把的钱就来了啊。
有次余华谈到写作很受时代的影响,说他写了一个人物本来叫杨红梅,但当时处在疫情中,大家天天做核酸比较不爽,“那个杨(阳)就很不顺眼,我就改了改,改成殷(阴)红梅,改完以后把她那个哥哥和父亲的姓也改了,哥哥和父亲都姓殷了,父亲跟着女儿姓的,这是第一次,嘿嘿嘿——”
看余华这逻辑。
一次余华讲到一场足球赛。他跟莫言、刘震云一起,三个人把另一位作家史铁生扛上火车,到沈阳进行一场足球比赛。史铁生双腿瘫痪,坐在轮椅里不能走动,他们就让史铁生当守门员,“你就坐在轮椅里呆着,把球门给守住!”余华说,“结果对方根本不敢踢,怕一脚把铁生给踢坏了!哈哈哈……”
余华言外之意,我这招够绝吧,如果国足也如法炮制,弄个坐轮椅的国宝级作家当守门员,指不定就进世界杯了!
有人问余华,你觉得你比鲁迅牛了吗?余华说,“开玩笑,鲁迅是海归派,我是赤脚医生,哪能跟鲁迅比。”
余华经常在公开场合谈小说的语言艺术,说到自己的语言时,他说,“后来的评论家都赞扬我的语言简洁,那是因为我认识的字少!”
别人问他:“中国作家和法国作家的区别在哪里?”
余华直接回答:“最大区别就是法国作家用法语写作,中国作家用中文写作。”
他这话跟没说一样,纯粹逗乐。当然,逗乐和吹牛是脱口秀的重大特色,余华是深谙此道。
不过,余华也不是纯粹吹牛,或者他的吹牛也是有资本的,他确实有些写作天赋和才华。你很难想象,一个高考落榜后就到卫生院拔牙的“蹩脚”的牙医,在拔了10000颗牙齿后,突发奇想,要写小说,于是一年后就高调进入文坛,四年后就爆红全国。
其实余华的人生也有种草根逆袭的味道。他在初期的写作中善于表达冷酷甚至是“恐怖”的场景,善于“用血腥暴力反映人生痛苦”,并且表现得不露声色,“零度感情”。这跟他本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
余华的父亲是位医生,而且是掂手术刀的,母亲也是护士。因为这个,余华童年的许多时光都是在浙江海盐县的医院里度过的。在他的记忆里,或者在他的段子里,印象最深的是,父亲从手术室走出来,白大褂上总是沾着血渍,手里还要提着一桶血肉模糊的东西。在浓重的血腥味中,他“咀嚼着死亡的味道”,习以为常……
余华10岁左右时,全家搬到医院里的职工宿舍居住,家对面就是太平间(医院里放死人的地方),他几乎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凄惨的哭喊声,这使他见惯了生死离别。
后来,余华就经常讲关于太平间的段子。说他小时候就喜欢在医院的太平间里睡午觉,“那里一点害怕都没有,夏天很热,后来我就发现太平间那个地方特别凉快。”
余华说,“长大以后,我读到海涅的一首诗,说:死亡就是凉爽的夜晚。我当时的感受就是,我在太平间睡午觉的感觉……”
余华讲到自己睡太平间,跟那些死人共处一室,跟玩儿似的。因此,他在作品中表现死亡,表现恐怖,就不难理解了。
余华早期作品中表现死亡、暴力、恐怖的代表作品有《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但最著名的还是长篇小说《活着》。《活着》表面看起来是活着,但其中却充满死亡气息。书中的人物一个接一个死去,最终就剩下主人公福贵一个人活着。
《活着》是余华影响最大的作品,也为余华带来了极大的荣誉和收益。此书共12万字,至今已获得了1550多万元的版权收入(税后)。2019年中国作家富豪排行榜上,余华排在了第二位,主要就是靠《活着》的收益。
这个战绩连莫言都十分羡慕,莫言曾打趣余华说:他是字写的最少,赚钱最多的作家,他是个天才。他的书少了我一半,但影响力却大了我一半!
《活着》成书已经30多年了,人们仍对此书津津乐道,余华也经常自嘲,这辈子就靠《活着》而活着了。一次,有记者问他如何得到《活着》的灵感时,他说是因为睡了一觉之后,发现自己还活着。再问他为《活着》打几分,他说:“9.4分吧。”
记者再问:“那0.6分去哪了?”
“剩下的0.6分你去问问豆瓣……”余华煞有介事地说。
余华的《活着》主题很沉重,其中充满苦难意识,但他却经常拿这部作品同大家寻开心,因此读者便吐槽:余华是把苦难留给了读者,把快乐留给了自己。余华听后也哈哈大笑。
不过,《活着》之所以爆火,也跟张艺谋拍电影有很大关系。
张艺谋在上世纪80年代末把中国电影推向世界,他其实是以拍先锋小说打响的。比如莫言的《红高粱》,刘恒的《菊豆》(原著为《伏羲伏羲》),苏童的《大红灯笼高高挂》(原著为《妻妾成群》)等。
这几部电影取得巨大成功后,张艺谋为取得突破,又把目标瞄向更加先锋的余华。他本要拍他的中篇《河边的错误》的,却阴差阳错拍了《活着》。
当时张艺谋向余华要稿子,发现余华正在写一部长篇,就要拿去看。当时《活着》还未完稿就被老张拿走了。结果这部作品令张艺谋惊为“天文”,认为写得太好了,于是改变主意,决定拍《活着》。
结果张艺谋的《活着》大获成功,1994年上映,便获得了第4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评审团大奖,以及全美国影评人协会最佳外语片、第48届英国电影学院奖最佳外语片奖等多种奖项。
电影火了之后,小说才开始走红。不过电影《活着》尽管比小说好看,其思想境界并没有达到原著的高度。
首先是,电影中的故事发生在县城,其中的人物生活条件相对较好。徐福贵玩皮影戏无论如何不会混得太悲惨;而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农村,生活条件更差,书中表现的种田、割稻的劳累,挖红薯充饥,濒临饿死的场景电影里都没有表现出来。
更重要的是,人物的命运相差很远。原著小说中,徐福贵的7个亲人全部死去了,突出了一种极大的悲剧色彩;而电影中只死了4个人,即福贵的父母亲,福贵的儿子友庆和女儿凤霞。其余的,福贵的妻子家珍,福贵的女婿二喜、福贵的外孙馒头(苦根)都没有死,其悲剧意义大打折扣。
尤其是,张艺谋用喜剧明星葛优演徐福贵,本身就有一种喜剧的设定,电影中也确实呈现了不少幽默搞笑的场景;而余华设计的则完全是一种悲剧。当然,前者更加好看,用喜剧的某些特征反衬事实上的悲剧,似乎有另一番意趣。
总之,张艺谋的推动让余华大红大紫,使余华一飞冲天,在所有先锋作家中鹤立鸡群,居然超过了成名更早的苏童等人,俘获了更多的读者。直到如今,在年轻人的心目中,余华的地位无人能敌。
甚至,余华在没有拿到世界文学最高奖诺奖,和中国最高奖茅奖的情况下,仍活的最“滋润”,不仅钱赚得最多,而且名声也超好。相比莫言被毛星火、司马南及其粉丝们网暴,贾平凹、刘震云被批评家猛烈抨击,余华是最安全的。因此,此君也到处“走穴”,以讲段子“冲击”娱乐圈,几乎达到网红的地步。
不过说实话,《活着》这部作品也确实有一定厚度,它表现出的苦难意识、悲剧意识,命运无常的色彩,也是中国文学中独树一帜的。
余华在《活着》中对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有比较精确的反映,以区区12万字写了中国大半个世纪的过往,也很不简单。主人公徐福贵身上表现出的油滑、世故、忍耐、乐观,甚至阿Q精神胜利法式的个性,也是中国人的典型。
作品中,主人公福贵是以忍受的方式不断与命运抗争的。余华表达了这样一种理念:生命中无所谓幸福与不幸,生活就是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任何目的而活着。活着是生命的一种状态,人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面对一切。这是一种超越死亡和苦难的境界。
余华这种理念表现了一种中国人固有的“韧性”,但也被人诟病。比如著名学者、文学批评家堡子就尖锐地指出余华的局限性,堡子说余华“对中国文化的劣质部分缺少清醒的认知,《活着》宣扬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奴性哲学”。
当然,堡子是站在世界的维度看中国文学,或者是以诺奖的尺度来衡量余华,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味道。事实上,余华还不具备堡子的期待值。
不过就堡子的论证来说,也很难确定余华是在主动宣扬“奴性哲学”,因为作家笔下的人物未必代表作家本人。也许,余华只是客观表现福贵的这种认知。毕竟,像福贵这样素质的人是不可能逃出“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境界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余华的表达方式,是主观还是客观。
无论如何,《活着》代表着余华的创作巅峰,他之后的作品比如《兄弟》《第七天》《文城》等长篇的影响力都小了许多。
不过笔者认为,余华在紧接着《活着》之后的另一个长篇《许三观卖血记》,有更好的发挥。这篇小说显然降低了《活着》的苦难和悲情色彩,不过更贴近生活,为了生活而卖血,这种无奈同样感人,而且有“可操作性”,可信度也高了不少。
如果说《活着》中的福贵是在被动地“活着”,有点“奴性”,而许三观则是为了活着而主动地“挣扎”,是不是有点进步?尽管卖血也不是长久之计,但为了活着,他也是拼了,有点加缪《西西弗斯神话》中的哲学意味,尽管推石上山不可能成功。
相当于莫言、贾平凹等人,余华还比较年轻,相信经过一番努力,还能再出佳作,去冲击诺奖吧。不希望他继续做一个脱口秀……
来源:说历史的女人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