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起诉网红索赔百万是在杀鸡儆猴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3-22 01:09 1

摘要:这俩人原先什么也不是,恐怕连他们自己也想不到,自己会迅速蹿红,只用恶心一下名人,就能得到实惠,去哪里找这么好的事?

网红“四川芬达”被歌星杨坤起诉,索赔百万,俩人还感到委屈:“天塌了,我们只是搞笑呀!”

这俩人原先什么也不是,恐怕连他们自己也想不到,自己会迅速蹿红,只用恶心一下名人,就能得到实惠,去哪里找这么好的事?

网红素质低,没有法律意识,只要能成为网红,什么触犯法律底线的和做人底线的都敢干,出事了就装出一副可怜样子:“我不知道呀!”

你不知道不是你免责的理由,有句话叫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当初你有多牛气,最后就有多凄惨。

用“阿坤”、“拉卜拉昆”等化名,复制杨坤的演出造型、肆意夸张,还生怕人们不知道是模仿杨坤,在背景上还打着中国好声音的标签。

模仿迎合了一些人的心理,一度反响激烈,但因为尺度大,被两次下架,不但不吸取教训,还变本加厉。

并不是需要恶心人家点出全名才算,只要让大众以为都是侵权,但侵权者开始斗牛得很,根本不承认侵权,妥妥的只要流量,不要法律,像这俩货靠模仿杨坤点赞423万,收礼物超过50万,关键还是俩人迅速蹿红。

网红通用的套路是,遇到起诉开始根本不理,意识到自己可能会败诉,面临巨额赔偿,则装出一副可怜相,拿不知道或者不是有意的,来取得大众的同情。

网络太乱了,早就应该祭出法律的武器整治,让那些造谣的、胡说的、侵权的付出巨大代价,才能清朗起来。

所以,杨坤不要和解,就要他们付出侵权费用,这才能杀鸡儆猴!

来源:宝贝育儿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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