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曾红的家喻户晓,枪毙前喊:这不公平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3-22 19:11 3

摘要:程春莲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庄中,家境条件贫寒,父母是普通工人。

编辑:Y

十几岁火遍大江南北,37岁被执死刑。

她凭借出演《刘三姐》中的“三姐”一角,火遍大江南北。

然而,命运却发生了惊天逆转,从璀璨的明星走向了死刑场。

曾经备受瞩目的女明星,却没能抵住诱惑。

成为第一个被执死刑的女明星,枪毙前大喊“这不公平”。

究竟什么错误,让她要以生命为代价?

虽出身贫寒,但老天爷却给她赏饭吃。

程春莲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庄中,家境条件贫寒,父母是普通工人。

父母却十分重视对她的教育,生活艰苦,但好在安稳度日。

本以为她会像普通女孩子,安稳的度过一辈子。

可命运眷顾了出身贫寒的她,给予了她一份与生俱来的礼物。

程春莲从小就气质好,长相好,走在大街上都会被路人多看两眼的长相。

外貌只是上天给予她天赋之一,她更出众的是艺术才华。

可是家庭条件并没有能力给予她好的学习条件。

她还是因过人的天赋,被当地的舞蹈班选中。

为了学习舞蹈,她和父母进行了很久的考虑。

父母看出了她对舞蹈的热爱,最终“砸锅卖铁”也把她送去了舞蹈班学习。

她知道父母送她学习舞蹈的不容易。

在舞蹈班中,她一定是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的。

十几岁的孩子,但她能清楚的意识到,她能靠努力换来更好的未来。

果然,上天再次眷顾了她

1970年,15岁的程春莲被黄石歌舞团选中。

在歌舞团里,她是出了名的刻苦,面对比她优秀的就虚心学习。

她的天赋和努力,让她一步步成为了歌舞团的“台柱子”。

十几岁的孩子,凭借一个歌舞剧《刘三姐》爆火,成为家喻户晓的女明星。

爆红之后的红利,向她涌来,随着她名气的提高。

她认识的人也变得鱼龙混杂,她的心态潜移默化有了很大影响。

仿佛冥冥中早就注定这一切的发生。

误入歧途

当因利益红了眼,欲望也随之蒙上了她的眼。

成名之后的收入稳定,事业稳步向前。

可那时候的国家经济发展飞速,她身边的好友纷纷因为经商日进斗金。

还在舞台上勤勤恳恳的程春莲,没有看到他们背后的努力。

她认为他们好似很简单就可以赚的盆满钵满,渐渐有了不一样的心思。

积蓄有限的她,就选择换一家公司打工。

就这样她果断的离开了歌舞团,走向了打工妹的生活。

她先到一家小公司做起了销售,利用曾经的名气,她也赚到了钱。

但她依然不满足,1988年,她又有了新的商机。

当时我国对于石油实行计划供应,那时候物资匮乏。

可她竟然想办法利用关系,成功进入黄石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协作公司。

初入公司那些“蝇头小利”依然满足不了她如今的“野心”。

这时她的心态和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女明星早已不是一个人。

她的野心再次被放大,这时,她认识了一个人。

这个人让她的人生彻底走向毁灭。

野心,在贪婪的驱使下被无限放大。

1988年,程春莲偶然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的一个销售科科长梁某。

他就依靠这个科长的“关照”,想办法搞到了供应和指标外的石油。

在梁某的帮助下,她顺利进入了石油行业。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在行业里混的风生水起。

之后再次调到了分公司,并成功走到了副科长的位置。

他们的地下交易一年,就虚报了汽油2827.496吨,柴油2491.096吨。

已经利益熏心的她,早已深陷泥沼不愿回头。

人脉变多,他就利用人脉搞到越来越多的石油。

之后开始倒卖别的石油公司,从中牟利,而她的野心也越来越大。

这些公司相继行贿,她早已沉迷其中。

一年后,一个以“一群众”署名的举报信。

打破了表面宁静其实暗潮汹涌的水面。

走向死亡的终点

一封举报信,成为她走向刑场的“催命符”。

这封举报信中,详细的描述了她受贿的全部过程,报考时间地点和当事人。

当时相关部门正在严查行贿事件,当地相关部门随机派人彻查。

而她的行贿数据真的让人震惊,之后审讯中,她也全部交代了多个存款地点。

不仅当地,武汉、天津、北京都有,共计被查出27万人民币。

他们的地下交易,全部被揭发。

可在程春莲的认知里,她认为自己是有功的。

她认为自己能有能力搞到石油,完成指标,这些是因为她的个人能力。

且为了能搞到更多的是有指标,那些不过是别人给她稳定合作的好处费。

一直到判刑结果出来,她甚至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认为这时一场不公平的判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知法懂法,应该是作为我国公民最基本要做到的。

最终经过检测机关多方查证,程春莲一共受贿了76.6万元。

这个金额放在如今不是一笔小数目,更何况在九十年代了。

她的案例也是我国当时六大经济犯罪案之一。

并且这一犯罪案,还被湖北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播出。

也对很多人提了个醒,受贿不会有好下场。

1992年,她在黄石郊外刑场伏法,再枪毙那一刻她甚至还坚持自己的观点。

还大喊“这不公平”,但她的罪行早已证据确凿。

有位知名的律师表示,这一案件发生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

这时面对高发的经济犯罪,采取了从严从重打击犯罪的相关政策。

或许如今再看,她的刑法有些严重,但在刑法的角度并无不妥。

因为法律是一个不溯及既往,是一个基本法治原则。

这也是我国能飞速进入法制社会春天的关键所在。

结语:

如果她没有从剧院离职,结局会不会截然不同。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欲望,在金钱的诱惑下一再被放大。

程春莲的悲剧也警醒我们,不要因一时的欲望走向“万劫不复”。

大家对此事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信息来源:百度百科:

来源:青春娱乐风尚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