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搞笑博主收到法院传票时,连BGM都沉默了!”2025年3月,歌手杨坤一纸诉状将网红“四川芬达”送上热搜。这对自称“农村草根”的兄弟,靠模仿杨坤造型、玩梗“32场演唱会”狂揽36万粉丝,却因一条视频被封号30天,最终被告上法庭索赔百万。网友看完原视频炸锅:“
从“拉布拉昆”到天价索赔,“搞笑”与“侵权”的边界被彻底撕开!
“当搞笑博主收到法院传票时,连BGM都沉默了!”2025年3月,歌手杨坤一纸诉状将网红“四川芬达”送上热搜。这对自称“农村草根”的兄弟,靠模仿杨坤造型、玩梗“32场演唱会”狂揽36万粉丝,却因一条视频被封号30天,最终被告上法庭索赔百万。网友看完原视频炸锅:“这哪是模仿?分明是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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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复盘:从“致敬偶像”到“法庭对簿”
争议时间线:
- 2024年10月:四川芬达发布首条模仿视频,用“阿坤”“拉布拉昆”等化名,复刻杨坤综艺造型、夸张表情,直播间背景直接P上《好声音》LOGO。
- 2025年1月:视频因“恶意丑化”被下架,账号两度封禁,解封后仍继续更新。
- 2025年3月:杨坤正式起诉,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网红哭诉:“天塌了!我们只是搞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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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对比:
- 芬达版:裹花袄扭秧歌,直播喊麦“姓刀那小子让乐坛倒退15年”。
网友辣评:“杨坤唱歌要钱,芬达模仿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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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暴击:不写名字也算侵权?律师揭秘“擦边球”套路
核心争议点:
1. “化名+标志性元素=侵权实锤”
律师指出:即便未提杨坤全名,但通过造型、动作、梗(如“32场演唱会”)等组合,足以让公众锁定特定对象,构成姓名权、肖像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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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搞笑外衣下的商业算盘”
数据显示,四川芬达靠模仿视频获423万点赞,直播间礼物收益超50万。律师直言:“用明星流量变现,就是商业行为,必须担责!”
行业潜规则暴雷:
- 山寨明星产业链:鹿哈、王二博等账号年收入破百万,靠模仿顶流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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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观点:
“搞笑不是侵权的挡箭牌!当‘玩梗’变成‘放血’,法律就该亮剑。今天放过‘芬达’,明天就会出现‘坤哈’‘坤乐’——明星也是人,活该被薅羊毛?”
网友Battle现场:
- 挺杨派:“看完原视频血压飙升!把杨坤P成‘黄焖鸡米昆’,这是搞笑还是霸凌?”
- 挺芬达派:“明星也太玻璃心!全网模仿蔡徐坤打篮球都没被告,杨坤格局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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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立吃瓜党:“建议明星开个‘模仿授权店’,明码标价,双赢!”
深层次矛盾:
- 流量经济VS人格尊严:2024年山寨明星账号创造超10亿产值,但70%内容涉嫌侵权;
- 草根逆袭梦VS法律红线:农村网红称“不懂法”,却熟练运用流量密码,本质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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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地震:所有模仿博主速看!这些雷区踩不得
律师划重点:
1. “四不原则”:不丑化形象、不用标志性元素、不商业变现、不持续攻击;
2. “安全区”案例:模仿周杰伦唱歌不侵权,但贴上“奶茶伦”标签卖货就违法;
3. 终极保命符:提前获得授权,或注明“纯属娱乐,非本人”。
平台新规:
抖音、快手已上线“模仿内容审查通道”,涉明星视频需人工审核,违规者直接封号。
结语:当搞笑撞上法律,流量必须让道底线
四川芬达的翻车,揭开了短视频野蛮生长的疮疤。这场诉讼不仅是明星与网红的较量,更是整个行业价值取向的抉择——如果创作自由等于践踏他人尊严,那么再高的流量也是带血的蛋糕!
互动话题:
你认为“搞笑”和“侵权”的边界在哪里?支持杨坤维权还是力挺草根网红?评论区见真章!
- 网友热梗:“建议杨坤下次演唱会主题改成《被告的32个理由》”
- 数据扎心:“423万点赞=50万收益=100万赔偿,这数学题谁算谁心痛!”
来源:综艺鹅小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