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一则关于杨紫公司起诉前合作方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企查查 APP 显示,3 月 20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杨紫担任投资人的厦门市盛凡新远影视文化工作室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为韩艺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韩琦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近日,一则关于杨紫公司起诉前合作方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企查查 APP 显示,3 月 20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杨紫担任投资人的厦门市盛凡新远影视文化工作室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为韩艺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韩琦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韩琦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认证账号为 “广州韩国艺匠婚纱摄影”,其主页背景赫然贴有 “杨紫亲选”“艺匠明星创意师杨紫” 等元素。在该账号搜索杨紫关键词,能发现其曾多次转发 “韩国艺匠 ArtizStudio 官方” 账号内容。此外,社交平台关于 “韩国艺匠杨紫” 话题阅读量累计达 5.8 亿,足见此次合作在公众中的影响力。
厦门市盛凡新远影视文化工作室成立于 2020 年 8 月,是杨紫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多个领域。此次起诉,或暗示双方在过往合作中出现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从过往明星与合作方的类似纠纷来看,可能涉及多方面权益问题。一方面,也许在宣传利用杨紫形象过程中,存在未经授权或者在合同结束时仍不当使用等情况。明星形象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合作方若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使用,无疑侵犯了明星及其工作室的权益。另一方面,合作中的经济利益分配、服务质量等问题,也可能成为矛盾导火索。比如,合作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或者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既定标准等。
在演艺界,明星与各类商业机构的合作日益频繁,这类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此次杨紫公司起诉前合作方事件,不仅关乎杨紫及其工作室的经济利益和声誉,也为整个娱乐圈的商业合作敲响警钟。它提醒着明星及其团队在商业合作中,务必签订细致、全面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同时也告诫合作方,遵守合同约定是合作的基本准则,任何侵权行为都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一事件后续走向如何,大众正拭目以待。
来源:文人m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