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7日晚,网络上一则消息备受瞩目且引发热议:邓超、孙俪的正面半身照竟取代传统“男女”标识,直接贴于卫生间门口。照片未作任何艺术处理,甚至连“男”“女”二字都不愿标注,好似在说:“认不出这两位明星?”“那你就莫要再去如厕了!”
3月17日晚,网络上一则消息备受瞩目且引发热议:邓超、孙俪的正面半身照竟取代传统“男女”标识,直接贴于卫生间门口。照片未作任何艺术处理,甚至连“男”“女”二字都不愿标注,好似在说:“认不出这两位明星?”“那你就莫要再去如厕了!”
这波操作迅速冲上热搜,网友辣评:“见过蹭热度的,没见过把明星蹭进厕所的!”更有神吐槽:“以后上厕所得先追星,否则容易进错门!”
《新闻晨报》等官媒第一时间下场“普法”:《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即属侵权。律师指出,即便商家自称“搞笑”,也难逃法律追责。而邓超孙俪方至今未回应,网友猜测:“怕是气得连律师函都写不利索了!”
更讽刺的是,这对夫妇曾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等作品树立了国民夫妻形象,如今却被商家“挂”在厕所——原来“幸福”的尽头是马桶?
网友@吃瓜不吐籽 怒斥:“今天能挂厕所,明天是不是要印马桶上?”这种将公众人物与排泄场景强绑定的行为,被批“侮辱性极强,伤害性更大”。
商家以“创意”为名号,实则明目张胆地博眼球。正如《江南都市报》所言:“幽默的核心是共情而非伤害”。可某些人眼里,流量就是“粪土”变黄金的炼金术。
事件暴露了部分商家“法盲式运营”:“用明星照片=免费广 告?岂料,这已然触及法律红线。网友灵魂拷问:“如果挂的是老板全家福,他干不干?”
众多网友评论道:
“支持邓超孙俪维 权!毕竟我这种普通人照片挂厕所都没人看…”
“建议查查这家店的消防和卫生许可证,法律意识这么差,其他方面能靠谱?”
“商家格局打开!下次用马斯克照片区分电动车充电桩,用董明珠区分空调房!”
当创意沦为侵权的遮羞布,当幽默变成冒犯的挡箭牌,普通人也在担忧:“今天明星被挂厕所,明天普通人隐私会不会被卖去当广 告?”
从明星到素 人,没人愿意成为他人谋利的工具。网友@正义小喇叭 说得好:“你可以不喜欢邓超孙俪,但不能把任何人当厕所指示牌!”
来源:黑喵盘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