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照片周围也没有标注 “男”“女” 两个字,直接以此照片作为性别区分标识 。将明星照片用作卫生间标识,这一行为可谓是 “别具一格”,但却引发了诸多争议。
3月17日,一则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邓超和孙俪的照片,被用作了卫生间的男女标识。随后,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从曝光的现场照片来看,邓超和孙俪的正面半身照未经任何卡通化或艺术处理,就被简单直接地贴在卫生间入口处,十分显眼。
照片周围也没有标注 “男”“女” 两个字,直接以此照片作为性别区分标识 。将明星照片用作卫生间标识,这一行为可谓是 “别具一格”,但却引发了诸多争议。
大家纷纷在评论区留言吐槽:
“谁家好人用明星照片当厕所标识?
也太没礼貌了!”
也有网友猜测,商家或许是为了吸引流量、制造话题,才想出了这样博眼球的噱头。
记者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无疑属于侵权行为。
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邓超和孙俪作为公众人物,从法律层面而言,仅在出于公共利益的宣传、教学等特定情形下,使用其肖像才构成合理使用,将他们的肖像用于厕所标识,明显侵犯了自然人所享有的肖像权。“孙俪、邓超本人,可以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比如要求他们立即撤换或者销毁这个侵权标识。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邓超、孙俪在拍摄《幸福像花儿一样》时相识,随后被爆出恋情。2011年4月,邓超宣布已于2010年与孙俪结婚。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邓超息影10个月,其间推掉所有片约照顾首度怀孕的妻子。二人目前育有一子一女。
来源:沾化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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