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秉昆出狱那天,周秉义开着单位的黑色轿车来接他。隔着车窗,秉昆弯腰捡起地上的破布包,转身钻进赶超的三轮车后座。车轮碾过积雪的声音里,周秉义攥着方向盘的手青筋暴起——他这才明白,弟弟用最安静的姿态,给了他一记最响亮的耳光。
周秉昆出狱那天,周秉义开着单位的黑色轿车来接他。隔着车窗,秉昆弯腰捡起地上的破布包,转身钻进赶超的三轮车后座。车轮碾过积雪的声音里,周秉义攥着方向盘的手青筋暴起——他这才明白,弟弟用最安静的姿态,给了他一记最响亮的耳光。
周秉义这辈子最骄傲的,就是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考上北大、娶高干女儿、当副市长,每一步都踩在光宗耀祖的节拍上。可他没发现,自己早把“体面”活成了武器:
弟弟第一次入狱,他说“要按规矩来”,连探监都带着秘书;周楠死后骆士宾闹事,他劝秉昆“别给组织添麻烦”;连郑娟摆摊被城管欺负,他都只敢让秘书偷偷塞钱。
金月姬弥留之际帮他减刑,他以为这是给弟弟的恩典。可秉昆那句“她这是何苦呢?”早戳破了真相——在周秉义眼里,亲情是可以标价的政治资源。
全光字片都说周秉昆傻: 替杀人犯涂志强收尸,丢了铁饭碗;娶“不干净”的郑娟,背着野种养了半辈子;为护家人坐牢12年,出狱蹬三轮也不求哥哥。
可正是这个“傻子”,在周秉义胃癌晚期时,蹲在灶台前熬了三天小米粥。郝冬梅哭着说“你哥就想喝口热乎的”,他头都不抬:“我熬的是周家的粥,不是副市长的粥。”
周秉义跪在郝家擦地板时,周秉昆正跪着给父亲洗脚。
两个男人的膝盖都在地上,姿态却天差地别:周秉义擦的是金月姬的“提携之恩”,连父母到死都没见过亲家;周秉昆擦的是周志刚脚上的冻疮,擦着擦着就擦出了那句:“爹,我比哥强不?”
最讽刺的是,周秉义临终前念叨“我对得起所有人”,却忘了自己连葬礼致辞都要秘书提前写好。而周秉昆给哥哥烧纸时,只带了半块烤地瓜——那是郑娟冬天摆摊时,周秉义嫌脏从来不吃的东西。
周秉义最怕的不是死亡,是郑娟那双眼睛。
当他躺在高干病房看文件时,郑娟在菜市场为五毛钱跟人吵架;当他开着廉政会议时,郑娟把周秉昆的囚衣洗得泛白。他给过郑娟钱,给过粮票,唯独没给过一句“弟妹你辛苦了”。
直到某天他看见郑娟把儿子周聪的奖状贴在监狱探视记录本上,突然想起自己女儿结婚时,连请柬都不敢印“周秉昆”三个字。那天他在办公室抽了半包烟,终于承认:他拼死维护的“干净”,早被郑娟沾着煤灰的手擦花了。
周秉义最风光的时刻,是站在铲车上宣布光字片改造启动。可他没看见人群里的周秉昆,正把老屋的门板卸下来给吴倩当床板。
他以为拆掉的是贫民窟,实际拆掉的是弟弟的半条命;他以为建起的是政绩碑,实际建起的是兄弟间的柏林墙。
后来周秉昆的搬家公司开张,周秉义让秘书送去花篮。第二天清洁工在清洁桶里发现完好无损的花篮,缎带上“周副市长”四个金粉字被抠得干干净净。
周秉义葬礼上,周秉昆蹲在角落抽旱烟。郝冬梅递过来悼词让他念,他摆摆手:“我哥这辈子说的话够多了。”
远处拆迁队的挖掘机正在作业,轰隆声盖住了悼词里的“人民公仆”。周秉昆突然想起四十年前那个雪夜,哥哥背着他去卫生所打针,棉袄里子漏出的棉絮蹭得他脸痒。那时的周秉义还不是周副市长,他棉袄上有郑娟补的补丁,有母亲纳的针脚,唯独没有金月姬给的貂毛领子。
原来人世间最凉的薄,不是见死不救,而是把血肉至亲都活成了“需要注意影响的群众”。
来源:阿Q坎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