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8日上午9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第3法庭,一场牵动娱乐圈神经的合同纠纷案即将开庭。SNH48前"4000年一遇"成员鞠婧祎,要和栽培她7年的老东家丝芭传媒正面硬刚。这事儿说来挺有意思,合约明明去年就到期了,现在双方还在为违约金扯皮,据说涉及金额能买下黄
3月18日上午9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第3法庭,一场牵动娱乐圈神经的合同纠纷案即将开庭。SNH48前"4000年一遇"成员鞠婧祎,要和栽培她7年的老东家丝芭传媒正面硬刚。这事儿说来挺有意思,合约明明去年就到期了,现在双方还在为违约金扯皮,据说涉及金额能买下黄浦江边半层写字楼。
熟悉内娱的朋友都知道,丝芭这套"偶像养成"模式跟日本秋元康学的,签人一签就是十年起步。当年16岁的鞠婧祎在成都春熙路被星探发现,签的合同里有个"专属经纪条款",简单说就是合约到期后5年内,接活还得经过丝芭同意。这条款现在成了双方的关键——鞠婧祎团队咬定合约到期自动失效,丝芭却说她在合约期内私接商演。
我扒了公开的庭审公告,发现争议焦点有三个:一是3000万违约金怎么算出来的;二是那些"艺人守则"附加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力;三是丝芭有没有克扣分成。有业内朋友偷偷跟我说,丝芭给鞠婧祎的商务分成比例是倒三七(公司拿七成),这可比杨超越在闻澜文化时的五五分成狠多了。
说起来鞠婧祎也算够意思,从2016到2020年帮丝芭拿下四届总选冠军,单是2017年她那届总选,粉丝砸的投票钱就超过2000万。但据离职员工爆料,丝芭给TOP成员的月工资也就两三万,商演收入还要被层层抽成。现在自立门户开工作室,接个广告就能入账七位数,换谁不想早点跑路?
其实这已经不是丝芭第一次被艺人起诉,李艺彤去年解约时就闹过仲裁,黄婷婷更因为私接活被索赔350万。但鞠婧祎这次不一样,她合约是自然到期不是提前解约,这就让"天价违约金"显得特别扎眼。法律界的朋友告诉我,法院判这类案子主要看公司实际损失,不是合同写多少就赔多少。
我专门咨询了娱乐法律师张伟(执业于金杜律师事务所),他说现在《民法典》第585条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超过实际损失30%就可能被认定过高。但具体到艺人经纪合同,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培训投入、预期收益这些虚的东西,所以判赔金额波动很大,从几十万到上千万都有过案例。
看着鞠婧祎现在在《花戎》剧组混得风生水起,再想想当年在剧场跳公演的日子,真应了那句话"捧红你时是女儿,解约时变仇人"。这事给年轻艺人提了个醒:签合同千万别光看承诺的资源,那些小字部分的竞业限制、续约条款、违约金计算方式,可能才是真正的坑。
要说这事最让人唏嘘的,还是丝芭那套"十年绑定+五年优先"的套路。现在都2024年了,年轻孩子们谁愿意把整个青春锁在一家公司?听说已经有练习生在签约时自带律师了,这届新人果然不好忽悠。鞠婧祎案不管结果如何,估计都能给内娱经纪合同立个新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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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空气猫的老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