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起诉模仿者,网红哭诉“天塌了”:模仿明星的边界到底在哪?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3-14 16:07 3

摘要:7月15日,坐拥800万粉丝的抖音博主"四川芬达"收到法院传票——杨坤以侵犯肖像权、声音权为由索赔106万。这个靠模仿杨坤沙哑嗓音、捂胸口唱歌动作走红的网红,曾在直播间公开喊话:"我比杨坤更杨坤!"如今却发视频哭诉:"天塌了,养家糊口的工作要没了。"

一、从月入10万到被告上法庭,"高仿明星"产业链遭遇生死劫

7月15日,坐拥800万粉丝的抖音博主"四川芬达"收到法院传票——杨坤以侵犯肖像权、声音权为由索赔106万。这个靠模仿杨坤沙哑嗓音、捂胸口唱歌动作走红的网红,曾在直播间公开喊话:"我比杨坤更杨坤!"如今却发视频哭诉:"天塌了,养家糊口的工作要没了。"

我查证发现,该网红直播间背景故意做成杨坤演唱会效果,连麦克风握姿都1:1复刻。更夸张的是,有商家花8万请他录制"杨坤语音版"促销广告。这种从形象到声音的全面模仿,早已超出娱乐范畴,变成赤裸裸的商业盗用。法律界朋友透露: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年已受理23起类似案件,判赔金额最低12万,最高达230万。

二、汪峰告不倒"佛山分峰",丁真带火"赛真系列":模仿的罪与罚

同样是模仿明星,为何有人被告有人爆红?对比三个典型案例就会发现法律边界:

1. 佛山电焊工"汪峰":因酷似汪峰接商演月入6万,但每次表演前都会声明"我是陈三,不是汪峰",至今相安无事

2. "农村丁真"索南仁增:被MCN机构包装成"赛真"带货,因故意用藏语口音说话被丁真工作室警告

3. "南宁邓紫棋"林小宅:翻唱《泡沫》点击破亿,但签约时明确约定"不得利用相似形象接代言"

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告诉我:"法律不禁止模仿,但严禁混淆视听牟利。就像你可以穿科比球衣打球,但不能印着科比签名卖鞋。"杨坤案的关键,在于该网红刻意模糊模仿与冒充的界限——他的账号曾用"杨坤·户外版"当昵称,直播间礼物打赏叫"32场演唱会"。

三、当"模仿秀"变成"照妖镜":我们究竟在为什么买单?

事件曝光后出现魔幻一幕:杨坤抖音评论区被"你唱得还没模仿者好"刷屏,而"四川芬达"直播间观看量暴增300%。这场闹剧撕开了短视频时代的三大荒诞:

1. 审丑经济学盛行:某MCN机构专门签约"丑版明星",月薪2万起跳

2. 身份解构狂欢:网友把王宝强模仿者捧成"保定分强",却嘲笑本尊"土气"

3. 维权反噬怪圈:明星越维权,模仿者流量越高(蔡徐坤打篮球被恶搞后,相关视频播放量超80亿)

更值得警惕的是,已有培训机构开设"明星模仿速成班",6800元包教"周杰伦咬字法""刘德华颤音技巧"。这些课程正在制造流水线式的"山寨明星",他们可能比本尊更懂如何收割流量,却也在摧毁演艺行业最珍贵的"独特性"。

四、被模仿是最大的恭维,还是最深的诅咒?

回看二十年前的"山寨刘德华"教海哗,还能光明正大上央视表演;如今模仿者却游走在法律边缘。当我们刷着"南宁邓紫棋""济南王一博"哈哈大笑时,或许该想想:如果所有独特都被允许复制,所有创意都能被随意篡改,这个时代最终留下的,是真正的艺术,还是无数个活在滤镜里的"高仿人生"?

正如网友的扎心评论:"我们骂着模仿者没底线,却又亲手把他们捧上热搜——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共谋?"在这个真假难辨的娱乐至死时代,比界定模仿边界更重要的,或许是找回对原创力的敬畏之心。​​​​

来源:酷姐娱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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