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不活!杨坤起诉模仿者,对方反手把律师函当广告发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3-12 18:57 2

摘要:当法院传票遇上短视频鬼才,荒诞与现实的碰撞炸出了年度普法大戏。3月10日,坐拥百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四川芬达"收到一纸诉状,原告栏赫然写着"杨坤"二字——这场看似普通的侵权官司,却在互联网掀起了现象级讨论热潮。

当法院传票遇上短视频鬼才,荒诞与现实的碰撞炸出了年度普法大戏。3月10日,坐拥百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四川芬达"收到一纸诉状,原告栏赫然写着"杨坤"二字——这场看似普通的侵权官司,却在互联网掀起了现象级讨论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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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导火索要追溯到"四川芬达"标志性的无厘头创作风格。在某期视频里,他们戴着标志性渔夫帽,用刻意压低的烟嗓翻唱《泥巴》,配合"拉布拉坤""七度坤间"等谐音梗,硬生生把悲情情歌改造成火锅店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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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高级黑"式的演绎,让杨坤团队嗅到了越界的危险气息。律师函里白纸黑字写着"致使公众产生误导性联想",但创作者们显然把法律文书当成了流量密码。收到传票当晚,团队连夜剪出新视频,把传票截图做成动态特效,配上"感谢金主爸爸送的热搜"字幕,直播间观众数瞬间暴涨20倍,活脱脱上演现实版《律政俏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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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闹剧背后,藏着自媒体时代特有的黑色幽默。网友们在评论区玩起成语接龙大赛,"坤"字辈新词以每秒三条的速度刷新着屏幕。"黄焖鸡米坤"荣登当日热词榜首,评论区俨然变成大型造梗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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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博主算过笔经济账:按照单条广告报价,这场官司给"四川芬达"带来的曝光量,换算成广告费少说值五十万。难怪吃瓜群众调侃:"这哪是侵权诉讼,分明是反向营销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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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与法律的博弈中,藏着更深层的时代命题。数据显示,近三年网络侵权案年均增长37%,其中明星维权占比高达68%。但硬币另一面,二次创作视频为原作品带来的播放增量超过120%。就像"四川芬达"直播间里飘过的弹幕:"我们爱的是那个在音乐里撒野的杨坤,不是坐在原告席上的杨老板。"这种集体情绪,折射出公众对文化包容度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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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十字路口的不仅是当事人。某MCN机构负责人透露,现在签约段子手必签补充条款:恶搞明星需提前报备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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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区法院的统计更耐人寻味:去年受理的23起类似案件中,有17起最终达成庭外和解,赔偿金多在5-10万区间——这个数字刚好卡在小博主可承受范围,又够大V买次热搜。看似冰冷的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竟演化出某种心照不宣的平衡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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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成都法院的传票送达"四川芬达"工作室时,创作者们正在录制新段子。镜头扫过墙角堆着的三箱红牛,导演椅上搭着印有"地表最强法务"的应援毛巾。这场官司不论结果如何,都已写进新媒体编年史:它撕开了娱乐至死时代的面纱,让所有人看见流量狂欢背后的规则红线。"玩梗要有度,创作需敬畏,这才是数字时代公民素养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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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鱼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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