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两位自称“杨坤铁粉”的短视频创作者“四川芬达”兄弟,突然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开庭通知,索赔金额高达数十万元。起初网友纷纷指责杨坤“小心眼”“欺负素人”,可当两人的侵权视频被扒出后,舆论瞬间反转——原来这对博主不仅打着“致敬”旗号恶搞,在内容中暗
2025年3月,两位自称“杨坤铁粉”的短视频创作者“四川芬达”兄弟,突然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开庭通知,索赔金额高达数十万元。起初网友纷纷指责杨坤“小心眼”“欺负素人”,可当两人的侵权视频被扒出后,舆论瞬间反转——原来这对博主不仅打着“致敬”旗号恶搞,在内容中暗含人身攻击。这场看似“明星霸凌素人”的闹剧,最终演变成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四川芬达”兄弟在账号上哭诉被起诉的视频,起初确实赚足了同情。两人自称农村出身,靠拍搞笑段子积累粉丝,强调视频“只是用了杨坤的几句歌词”,连名字都没提过。他们委屈地表示:“春节账号被封30天,现在还要赔钱道歉,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
网友的愤怒迅速发酵:“明星告普通人,摆明了仗势欺人!”“用几句歌词也算侵权?杨坤格局太小!”甚至有人翻出杨坤早年言论,指责他“双标”。当好事者扒出两人此前发布的争议视频后,评论区画风突变:“看完视频,我只想说——杨坤告晚了!”
在引发诉讼的视频中,兄弟俩的“恶搞”早已超出合理范围:一人身穿花衬衫、蓝西装,刻意模仿杨坤标志性的捏指手势和沙哑嗓音,另一人则阴阳怪气地调侃:“他们要扔你臭鸡蛋咋整?”扮演者接话:“他们扔白菜,我就炒盘菜!”更露骨的是,视频直接称杨坤为“拉布拉坤”,并嘲讽其“32场演唱会”的经典梗,甚至用“阿坤是人类的好朋友”等台词暗指杨坤“非人类”。
《民法典》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需承担民事责任。而杨坤方的诉讼请求也直指核心: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此前杨幂、张艺兴等明星也多次起诉网络诽谤,法院判决的赔偿金从数千到数万元不等。对比之下,“四川芬达”兄弟的高额索赔,或许与其视频传播广、恶意明显有关。
这起事件暴露出短视频行业“黑红也是红”的畸形逻辑。一些博主为博眼球,故意制造争议:或是捏造“明星起诉素人”的假判决书骗打赏(如“小强实在人”伪造8.6万元赔偿案),或是通过丑化公众人物引流。某MCN机构从业者透露:“骂明星风险低、收益高,即便被告,和解金可能还不如流量赚的零头。”
事件曝光初期,同情弱者的心态让网友一边倒支持博主。但随着视频细节披露,舆论迅速分化。有人调侃:“这哪是模仿?简直是报身份证号式嘲讽!”更多人开始反思:“别拿‘草根’当挡箭牌,侵权就是侵权。”这种转变,折射出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明星虽是公众人物,但其人格权与普通人无异。
“四川芬达”兄弟的案例绝非孤例。从伪造判决书骗打赏,到恶意剪辑引战,某些自媒体为流量不惜游走法律边缘。然而互联网不是“丛林社会”,每一次点击和转发都在塑造生态。对创作者而言,幽默与侵权的界限或许模糊,但法律的红线始终清晰。正如杨坤维权所传递的信号:无论明星还是素人,尊严不容践踏;无论娱乐还是创作,底线必须坚守。
来源:娱乐圈小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