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幼,她便展现出了,非凡的音乐天赋。不光是嗓音清脆悦耳,对音乐的感知也远超常人。
从铁路文工团女高音歌唱演员,到沦为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的情人。
美女罗菲,到底是如何一步步“自我毁灭”的?
而中国高铁技术奠基人张曙光被抓后,她又最终落得个何种下场?
1981年,罗菲出生于,江西上饶的一个普通家庭。
自幼,她便展现出了,非凡的音乐天赋。不光是嗓音清脆悦耳,对音乐的感知也远超常人。
尽管原生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但父母还是毅然决定,全力支持罗菲的音乐梦想。
而罗菲也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在中学时期就多次在大型歌唱比赛中获奖,并逐渐成为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歌唱之星”。
1999年,罗菲以优异的艺考和文化课成绩,成功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并师从著名声乐教育家罗良琏。
毕业后,她更是顺利进入中国铁路文工团,成为了一名专业的女高音歌手。
众所周知,铁路文工团汇聚了,全国范围内最优秀的艺术人才,竞争也是异常激烈。但罗菲硬是凭借着出色的嗓音和扎实的唱功,迅速在团里崭露头角,很快成为了团里的“台柱子”。
此后,她多次代表文工团,参加各种大型演出。
2010年,她更是登上了,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和众多知名歌手一起,演唱了《请到天涯去旅行》。
那一刻,罗菲身着华丽的礼服,妆容精致,面带自信的微笑,用她甜美的歌声,征服了全国观众的心。
演出结束后,她一夜之间声名远扬,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
同年,她还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了第十四届青歌赛,并获得了优异成绩。
此时的罗菲,原本前途一片光明。
如果她能坚守艺术初心,沿着这条星光大道稳步前行,必将在歌唱界取得更高的成就。
然而,命运的转折总是在不经意间降临。
一场偶然的邂逅,直接将她拖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也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2005年的一个夜晚,一场豪华的宴会,在京城的某家顶级酒店内举行。
罗菲作为铁路文工团的当家花旦,受邀登台献唱。
而当晚台下的观众中,就有一个人被罗菲的歌声和美貌,深深吸引。
那个人就是,时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的,张曙光。
张曙光,在铁路系统摸爬滚打多年,凭借着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决策手段,在铁路系统可谓是呼风唤雨。
尽管此时的他,早已过不惑之年,但由于注重保养,加之周身散发的成熟与上位气息,别有一番魅力。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的罗菲,眼神中透露出欣赏和爱慕。
等宴会结束后,张曙光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主动找到罗菲,以欣赏她的才华之名展开交谈。
他言语间尽是对艺术的独到见解,举手投足尽显不凡气度,也让罗菲心生钦佩。
此后,张曙光便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他频繁地给罗菲送花,还邀请罗菲共进晚餐,带她出入高档会所,让罗菲真正见识到了,名流生活的奢华与精致。
尽管,罗菲知晓张曙光已有家室,内心也是非常挣扎。期间她也曾试图抗拒,张曙光的追求,刻意疏远他,减少与其见面的机会。
只不过,张曙光并没有轻易放弃,反而加大了追求的力度,送的礼物越来越贵重,带罗菲去的地方也越来越奢华。
渐渐地,她内心的挣扎愈发强烈,欲望逐渐占据了上风。
最终,罗菲在权力与财富的诱惑下,不顾道德伦理,成为了张曙光的情妇。
为了讨好她,张曙光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她极大满足,还利用手中职权,在工作上为她大开绿灯。
原本需要辛苦竞争的演出机会,也因为她与张曙光的特殊关系,纷纷向她大开绿灯。
甚至,那些重要的、能带来高曝光度的节目,导演和制片人都指名要她出演。
到后来,罗菲和张曙光在贪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并逐渐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张曙光利用职务之便,在招标采购等诸多环节,为不法商人提供便利,大肆收受贿赂。
而罗菲则充当起了,两者之间的“联络人”,凭借自己的特殊身份,在其中巧妙周旋。
渐渐地,一些商人敏锐地察觉到了,罗菲的影响力,转而将“糖衣炮弹”掉头对准了她。
哪怕是她不经意提出的玩笑话,也会被有心之人记在心中,为她尽心尽力地安排,只为了谋取利益。
甚至,还有人在自家公司,为她虚设一个高薪职位,每月工资高达数万元,却无需她实际做任何工作。
就这样,在她的协助下,张曙光的贪腐行径愈发猖獗。
据调查,张曙光在任职期间,受贿金额高达数千万元。而其中涉及罗菲帮忙收受、转移的财物就超过了百万元。
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铁道部内部的贪腐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张曙光和罗菲的种种不法行为,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2011年2月,张曙光被停职审查,调查小组迅速跟进,收集证据。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张曙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在铁路项目中谋取利益,收受了大量贿赂。
而罗菲作为张曙光的情妇,也被卷入了这场贪腐风暴。
办案人员发现,罗菲不仅收受了,杨建宇等商人给予的大量财物,还在张曙光与商人之间的权钱交易中,起到了重要的牵线搭桥作用。
2011年6月13日,在张曙光被抓4个月后,罗菲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
面对警方的审讯,罗菲起初还心存侥幸,妄图掩盖自己的违法行径,对关键问题闪烁其词。
然而,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她的内心逐渐破防,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2013年11月7日,罗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经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张曙光的特定关系人,明知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仍非法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共计157.686 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罗菲有期徒刑5年。
事后,罗菲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然而终审判决,驳回罗菲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不过,入狱后的罗菲却是因为积极改造,而得到了8个月的减刑。
如今她早已经刑满出狱了,但却是销声匿迹,不再出现在公众面前。
罗菲的经历,其实很有警示意义。
原本好好的人生,就因为一念之差,最终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只能说,有些事情还是永远不要碰触的好。
参考资料来源:盖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