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网络平台数据,截至2月8日,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含预售)突破70亿,成为全球影史第63部票房超过70亿(人民币)的影片,打破70亿(人民币)票房俱乐部好莱坞影片垄断。
据网络平台数据,截至2月8日,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含预售)突破70亿,成为全球影史第63部票房超过70亿(人民币)的影片,打破70亿(人民币)票房俱乐部好莱坞影片垄断。
就在前一天(2月7日21时)
《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含预售)
突破67.922亿元
超过《星球大战:原力觉醒》票房成绩
登顶全球影史单一市场票房榜
祝贺!
“拿抓”(哪吒)
随着“3岁男主”创下一个又一个纪录,关于“盗摄”的话题也再次引发讨论。从大年初三开始,多部春节档电影的盗版链接在社交平台上疯传。
在自觉抵制侵权行为的同时
很多网友也心生疑虑
如果自己拍了几张电影画面
晒在朋友圈
算“盗摄”吗?
市民:“去看电影我从来不会拍照,或者录个视频,我觉得这个是不太好的行为,就是侵权,我一般看电影我都是在电影院门口拍个票根就可以了。”
市民:“我看电影时会把手机调成静音,然后也尽量不拿出来拍照,你拍了会打闪光灯,然后也会影响其他人的观影感受,而且的确也是涉及侵权的,所以就不会去拍的。”
观影时仅拍照
或者朋友圈发短视频打卡
是否涉及版权问题?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云南传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建军:“电影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一个作品,这个作品根据法律规定,比如说有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改编权等等。”
律师表示,电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观众将电影录屏或拍照侵犯了著作权方的复制权,如果将电影发布到互联网上则侵犯了著作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方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偷录和传播电影片段的行为消除影响,以防止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大对其造成更大的损害。
云南传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建军:“在看电影的过程当中拍摄照片或者短视频,然后发到朋友圈或者网络上的一些行为,那么显然是没有经过作品权利人的许可,那理论上我们认为是属于一个侵权行为,如果说权利人要做相应的追究,那么是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律师表示,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在影院中私自拍摄形成“枪版”电影资源,并向不特定群体传播,这种典型的“盗摄”行为是违法的。此外,虽未进行盈利,但其录制长视频甚至完整版的电影,向不特定公众传播,构成了对电影实质性内容的替代,影响电影的正常传播和市场秩序,导致版权方的利益受损,会构成侵权违法。若是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传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建军:“对电影的画面或者片段进行拍摄,或者是录制,一般在法律上只有一种情况是不会构成侵权,比如说只用于研究或者是学术探讨,供个人留念、欣赏,未通过任何渠道传播,但是你不能发放到公共网络平台上,一旦发放就有可能涉及侵权。”
一般情况下,影院为了维护片方利益及观影秩序,往往会在“观影须知”中明确观众不得有拍摄、录音、录像等行为,如果观众在观影过程中存在拍照行为,则构成违约,影院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观众的拍照行为,若对影院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醒:在看电影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影院的规定,文明观影,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乱点“免费资源”,有盗号、被诈骗的风险!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