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了关于王宝强被举报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2024年11月20日,警方接到钱某龙报案,称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控告王某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支付报酬,涉嫌诈骗。经过详细的询问和证据审查,警方认定此案
2024年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了关于王宝强被举报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2024年11月20日,警方接到钱某龙报案,称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控告王某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支付报酬,涉嫌诈骗。经过详细的询问和证据审查,警方认定此案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建议报案人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此次举报源于王宝强与其合作的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间因电影《八角笼中》的合作产生的争议。据报道,该俱乐部曾全力支持王宝强拍摄这部电影,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电影取得22亿票房后,王宝强方面未能履行之前承诺的5%票房分成。对此,王宝强工作室回应称,所有款项均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不存在违约行为。尽管如此,该事件仍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网友们对这一事件持有不同的看法。一部分网友表示同情王宝强,认为他是无辜的受害者,甚至怀疑这次举报是为了影响即将到来的春节档电影《唐探1900》的市场表现。另一部分网友则呼吁理性对待,认为事件本质上是一个商业合作纠纷,而非严重的犯罪行为。还有一些网友对举报方的动机提出质疑,认为他们缺乏有力的证据,更像是为了制造舆论压力
来源:圆圆爱吃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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