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讲到这件事,还真是搞大了,王宝强最近被举报涉嫌诈骗的事直接冲上了热搜榜。恩波格斗俱乐部这边向警方报案,说他和他的公司在电影《八角笼中》的合作中有猫腻。两边掰扯来掰扯去,票房分成的问题成了重头戏。
讲到这件事,还真是搞大了,王宝强最近被举报涉嫌诈骗的事直接冲上了热搜榜。恩波格斗俱乐部这边向警方报案,说他和他的公司在电影《八角笼中》的合作中有猫腻。两边掰扯来掰扯去,票房分成的问题成了重头戏。
恩波格斗俱乐部直接甩出指控,认为王宝强及其公司在票房分账和合同履行上不老实。他们透露,当初拍片合作时,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北京乐开花影业公司需要给俱乐部40万授权费,同时约定影片票房不到9亿俱乐部不分账,但如果超过9亿,他们有5%的票房分成权。这条看着挺合情合理的,但问题就出在后面:俱乐部说,他们后来在“性情之下”签了另一份协议,这回授权费只写了20万,关键是票房分账条款压根没了影。搞得现在人家俱乐部直问,“白纸黑字签的分文不差”是哪儿来的?
王宝强工作室的回应显得很硬气,一副不怕事的样子,他们直接在官方微博上表态,说合作中的每一分钱都按照合同办事,承诺的事情一件没落下,问心无愧,绝不辜负信任。他们还表示,这事儿既然闹到这地步,那就等法律裁定。
反观恩波格斗俱乐部这边,态度完全不一样,声明中用词相当激烈。俱乐部质问合同到底是怎么签的,还嘲讽工作室的“承诺从未食言”完全是“谎言和欺骗”。声明中更是直言,王宝强说的什么“无愧于心”,他们觉得要不要脸另说,但天底下的事总有公道。
一来一回,两边都不含糊。但恩波俱乐部的言辞显然更情绪化。他们具体讲到授权合同的内容,认为王宝强利用了对方的信任,签了一份对俱乐部明显不利的新协议。这里头,合同文本的模糊性和双方对票房分成的理解差异成了争议的核心。
关于这件事情,票房分成的争议直接成了讲都讲不清楚的核心矛盾。恩波格斗俱乐部提到,他们跟北京乐开花影业之间的最初合同约定得很明确——40万的授权费,9亿以内的票房不分账,超出9亿的部分给他们5%的分成。但后来因为对王宝强的信任,他们稀里糊涂又签了另一份协议,这次直接缩水成20万的授权费,票房分成的条款干脆没影了。
俱乐部这边表示,当初是因为相信人,没把后续合同的细节搞清楚,结果才落到现在这个局面。而王宝强工作室呢,则一再强调一切都是按照合同来处理,说什么“分文不差”。这样的对峙也让外界对票房分成的执行细节产生了疑问。这个电影最后票房成绩亮眼,这才让分成的问题彻底“爆雷”。
俱乐部声明里还用了一个词——“性情之下”,说当时签协议的时候就完全是因为对王宝强抱有信任才少了警惕,结果现在才发现吃了亏。这种说法听起来颇有点埋怨自己当初“心太软”,但矛头还是直指对方利用了这种情绪搞了个“局”。
恩波俱乐部对电影制作提供的支持可以说是搞到面面俱到,声明中特别提到了他们在《八角笼中》的整个筹备和拍摄过程中花费的精力。俱乐部列举了一系列细节,从2018年电影开始筹备起,到最后拍摄完成、宣传上映,这中间长达五年多,他们的投入可不是几句话能概括的。
他们讲到,剧组在四川拍摄时,俱乐部几乎成了后勤团队。接待剧组的车辆安排是他们的活儿,和当地政府以及社会资源的沟通协调也是他们在搞。就连拍摄用的道具、器材这些专业设备,他们都负责对接和提供支持。此外,演员的选拔和培训这块,他们更是全程参与,甚至直接承担了相关工作。
俱乐部的声明里明显在强调一个意思:他们不只是个“授权方”,而是实打实地为这部电影贡献了巨大的资源和精力。话里话外透露出一种不满,觉得自己当初投入这么多,现在反倒落得个被质疑的局面,心里憋屈得很。
关于30万元医疗费这事,恩波俱乐部的回应也是直截了当,他们承认王宝强确实在恩波病危期间支付了这笔钱,但接着话锋一转,说恩波的整个住院治疗实际花费接近200万元。俱乐部表示,如果王宝强觉得这30万算是额外的帮助,那他们“砸锅卖铁”也能还给他。
俱乐部的态度可以说是硬碰硬,他们特别强调,恩波为电影《八角笼中》的付出远远不止30万能衡量。他们的声明言辞颇为情绪化,似乎在表达一种“做牛做马却还不落好”的委屈感。这种反驳把话题又拉回到了电影制作过程中他们自认为的高额付出上。
声明还暗含了一个意思:王宝强拿这笔30万的医疗费作为一种道德上的“护盾”,但对俱乐部来说,这根本不够看。他们通过列举实际支出和贡献的对比,试图让外界重新审视两者之间的付出与回报关系。
来源:田田娱乐星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