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虹洁自曝曾因身材姣好感到羞耻,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1-25 12:27 3

摘要:知名女星倪虹洁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回顾了自己早期职业生涯中的艰难经历。

1月25日,据媒体报道,知名女星倪虹洁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回顾了自己早期职业生涯中的艰难经历。

1999年,倪虹洁因拍摄婷美内衣广告而迅速走红,成为“全国十大广告明星”之一。

然而,这一成就并未给她带来预期的正面影响,反而带来了许多负面评价和谣言,甚至有人造谣称她曾接受性别重置手术。

这些谣言源于广告中她的形象以及配音低沉、佩戴丝巾等细节。

倪虹洁表示,当时的广告是被半哄半骗下完成的,原本合同中提到的是“保健修身内衣”,但在实际拍摄时却变成了文胸。

由于家庭对此不理解,倪虹洁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即便如此,她在演艺圈中逐渐崭露头角,尤其是在《武林外传》中的角色祝无双,让她赢得了更多观众的喜爱。

最近,她在热播剧《大奉打更人》中饰演的角色也受到了好评。

面对过去的困扰,倪虹洁在社交平台上鼓励自己,并表达了对自己身材的肯定和自信。

“你真棒啊,不要为自己有姣好的身材感到羞耻,那是美好的,并没有什么罪过。”

她的言论获得了众多粉丝和支持者的积极响应,包括演员陈鹤一和谭卓在内的多位娱乐圈人士也留言支持。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那些散布谣言的人真是太可恶了!一个女性因为自己的美貌和才华获得成功,却被恶意诋毁,这种行为简直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

社会应该更加尊重每一个人的努力和成就,而不是用流言蜚语去伤害他们。

也有网友认为,看到倪虹洁的经历真是令人痛心,为什么一个女人要为自己的美丽道歉?这不仅是对她个人的侮辱,更是对所有女性的不公平对待。

我们需要更多的正能量,让每个人都能自由地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不必担心被攻击。

那么,针对名人隐私及名誉权的侵害,法律提供了哪些保护措施呢?

在中国,名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受到《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对于散布虚假信息或恶意中伤的行为,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此外,《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还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木子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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