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惹她干嘛!其实刘雯胜诉与否,某团都已经站在了大众的对立面!

天堂影视 内地明星 2025-01-23 11:40 1

摘要:说真心话,作为一个四川人,如果不是因某团这事,老夫真不知道安徽电视台里还有刘雯这么个“网红"。

这段时间,关于某团和刘雯的事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

说真心话,作为一个四川人,如果不是因某团这事,老夫真不知道安徽电视台里还有刘雯这么个“网红"。

这个刘雯,我特意在网上查了一下:

人长的非常漂亮,不仅是主持人,而且口才极好,说话语言精炼,逻辑清晰,另外人家本科研究生7年学的都是法学,对法律可是门清。

所以,难怪有人说:本以为这次某团联合法院很轻松的拿捏,没想到踢到钛合金钢板了,本以为对方就是一个小小的网红,没想到遇到法律同行了。

当然,刘雯的道歉视频我看过,说真的,我很佩服这个女孩,她的高明之处就在于用道歉的方式把事情告知公众,形成媒体关注点,为上诉做准备,考量二审法官敢不敢再徇私枉法?

所以,有人就觉得:刘雯好样的!因为我们社会就缺少这样有正义感的人,她做的事也就是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不改变事实,只揭露真相。

还有人说:一件看似很平常的事情,却掀起了轩然大波……

一个博主,为快递骑手发了几句声,她错在哪里?

不可思议的是:平台竟然通过法院,竞缺席判决并给予博主重罚!

殊不知,平台的确存在问题,你看,在大街上经常看到骑手,风驰电掣,抢道、超速、闯红灯……

只为争取时间,免的平台罚款,并给交通安全留下隐患。

资本,决不应野蛮生长,必须扼制!

法律、法官,在判案时,不能丢了走访群众,调查研究的好传统。

支持敢于为骑手,鼓与呼的好博主,期待司法给予公正的判决!

不过,随着刘雯在网上的持续道歉,某团可能感受到压力,后面就是刘雯的账号被限制了,后来刘雯又注册了好多小号,看来,刘雯和某团的戏应该还没完。

说真的,这次某团和刘雯的事,其实说大不大,退一步也许就海阔天空。

也就是刘雯在网上说唠了几句,也许是美团有点小气,然后就联合网络法院把刘雯给告了,但毕竟刘雯人家是学法律的,所以就这么纠缠。

其实,某团大可不必这么小气,这么大的体量,让人家说道几句也伤不了几根鸡毛,如果退一步,不找法院,私下解决,也许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

但某团毕竟是财大气粗,怎么可能忍受别人的批评,所以这件事也愈发不可收拾。

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我以前做过某团的骑手(当然是外包公司)那时我们和外卖公司签的是个体工商户,而且我们的保险费是每个月200,从我们工资里扣,平均每天6块多。

其实,客观而言,作为曾经美团的骑手,美团真的是…

各种霸王条款压榨骑手,任何问题都要骑手背锅,工服,车子,没有社保,包括所谓的每天2.5元保险都是骑手自己掏钱的。

再说出了事,所谓的保险是得不到理赔的,哪怕是骑手出事故了,你骑手还要给某团赔钱。

所以,你能想象,就光每天白嫖骑手2.5元,一天就几千万了。

当然,作为某团曾经的骑手,爬楼是有补贴的,不过骑手,商家,客户三头吃,如果买家付12元派送费,到骑手手上只有5.8元,给的派送时间短也就罢了,还偷骑手派送时间与公里数。

买家拿到餐说没拿到,被投诉骑手赔,买家故意投诉说洒了骑手赔。

超时赔,商家出餐慢导致订单取消,骑手赔,买家自己取消订单,骑手被封号几个小时,商家取消订单处罚商家,骑手也被封号几个小时,骑手取消订单被封号几个小时和被罚款。

不给派单,时不时给你乱派单,东一个西一个北又一个,时间赶不上就导致闯红灯,接单少吧,单价太低,跑一天没几个钱,接多点吧,各种限制你。

所以,只有真正去跑的人,才能体会到,以上讲述都是亲身经历的事实!

不过,实事求是的说:某团还是好的,给了我一份工作的机会,至少某团比饿了么好,某团点东西一直那个价,基本没变过。

但饿了么你买他劵之前是一个价,买了劵用几天后,同样的商品就比之前贵一两块,而且高峰期的时候离你几百米的店铺都要配送费,相比之下取其二,某团还行。

有人说:某团把餐饮老板变成打工的,把人间烟火味的家庭饭桌成了摆设。某团干掉了年轻人动手做饭能力,颠覆中国家庭饭桌文化。所以,关停某团,重新释放年轻人动手做饭的活力。

其实,我不太赞同这些人的说法。有句话说的是:有市场才有某团的应运而生。

现在的某团不仅仅是单纯的送外卖,其他人家也涉及到,所以一味的抨击人家大可不必。

其实,如果如某人愿让某团完全倒闭,那真的对普通人是好事吗?

我看未必,也许去了个某团,又来个丑团,绿团,也许下个团比某团更甚也说不定。

所以我就觉得:有需求和市场,这块某团就不会消失。

但是,我也认为:应该把某团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让某团真正为人民服务。

比如:外卖员因送外卖赶时间,而受到的伤害,违规等一切事故,应由外卖平台承担一切责任!

再则,针对某团吃外卖,骑手,商家三方的现象,我觉得:某团应减少商家抽成,增加顾客端的配送费用,直接给到骑手,让点外卖的人承担这些额外费用。

一句话:某团可以有,但是在利润分配方面还要改变一下,中间商不能比商家拿的多,不能比骑手拿得多!其中,还要考虑到社会责任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能做到这样,那么老百姓自然无话可说了!

当然,从某团和刘雯的整个事情来说:一个记者,主持人就说唠了几句,就引发某团的大动干戈(其实没必要),都是这种遭遇,现实中但凡和公检法打过交道的普通老百姓,不用多一次就什么都明白了。

难怪有人说:刘雯道歉事件,无疑是扯下了其盲目逐利,过份渔利商家、渔利群众的“遮羞布”。

但最丑的部分,就是法官也穿上了黄衫!要知道压榨可以躲逃,但不公却法网恢恢。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去法院,而是网络举报。

为什么不去有关部门反馈,而是“恶意讨薪”。

他们高高在上,我们懵懂无知,用信息差愚弄着我们,我们只有拿命,去博得光明,唤醒曾经的那个人性。

但不管怎么说,法官的判决成就了刘雯的道歉,推动了国人尤其是某团员工的维权进展,好事。终归是自媒体的进步推动了社会进步。

结果不知会怎么走:只希望那个公司能做出切实改变。而不是二审刘赢了,然后除了她自己得到好处和关注,其他依旧。

一句话:希望不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写到最后,我想说:

法律应该是规范所有资本与普通人行为的,可是法律与资本如果勾结起来了,那将是普通老百姓的噩梦。

须知,“法不责众”,自古有之!

所以,最后不管法院怎么判,只要违背绝大多数人民大众利益的判决都是违宪的!

一切法条存在的根基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谁若断章取义、死咬个别法条语句,无疑是自取其辱、玩火自焚!

看完这篇文章,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爱琴的潇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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