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完成规定的课时量是绝对不成问题的,因为,学校由中专升格为成人大专、再由成人大专升格为普通大专之后,全国铁路公安各个成人大专的函授站(点)依然存在。成人教育的专业课不太好上,因为学生都有一定程度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一般都不太适应,所以,长期以来,我一直承担成大函
《笑傲人生》长篇电视剧(定稿)
第二部(季)在干中学干,事业有成
第三十五集、第三十六集 独著《铁路治安管理》,评、聘“管理”正教授
自1993年5 月,我独著《治安处罚专论》,并于1994年4 月被破格评聘为管理副教授之后,我就开始谋划如何在5年之内创造条件破格评聘正教授。
完成规定的课时量是绝对不成问题的,因为,学校由中专升格为成人大专、再由成人大专升格为普通大专之后,全国铁路公安各个成人大专的函授站(点)依然存在。成人教育的专业课不太好上,因为学生都有一定程度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一般都不太适应,所以,长期以来,我一直承担成大函授站(点)的专业教学工作。每个学期都有,有时在一个站(点)连续上两门、甚至三门专业课(一个学期一个站、点最多安排三门专业课)。特别是全路有5、6个站(点),其教学工作量经常处于超负荷的状态,所以,我每年都超额完成专业教学任务。
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独撰)也不是问题,我已经有了几个方面的选题,并做到了心中有数,只要有条不紊的及时撰写和与有关单位协调及时发表即可。
说一千道一万,其难点仍然在如何选择独著的学术著作的形式和内容上。
长期以来,我一直是治安管理学科的带头人,根据专业教材不配套和欠缺的实际,我智能性的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决定组织编写两部教材:一部是《当代中国治安管理实用全书》,我当主编,组织专业老师集体编写,主要适用于治安管理专业学生的教学;另一部是《当代中国铁路治安管理理论与实践》,由我个人独著,主要适用于刑侦等其他专业学生的交叉教学,更重要的是作为专著专用于评聘管理正教授。
将《当代中国治安管理实用全书》和《当代中国铁路治安管理理论与实践》在同一个时间一起创作,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互补和省力,《实用全书》必须拥有铁路治安管理的内容,而《铁路治安管理》也必须拥有社会治安管理的基础理论,可以很好的发挥事半功倍的成效。
我在《当代中国铁路治安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专著中,重点论述了铁路治安管理基础理论中的最基本的理论:什么是社会治安管理?什么是铁路治安管理?两者的关系和性质是什么?这几个基本理论,从表面看上似乎很简单,但由于中国公安教育起步较晚,恰恰对某些基本理论缺乏深入的研究,使之处于一知半解不甚清楚的状态。如,对中国治安管理的性质,当时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公安部统编的中专教材《治安管理》中的三句话:治安管理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安管理是社会治安的重要保障;治安管理是公安工作的重要方面。这三句话都没有错,有的也说明了治安管理的性质,但从他们的文字表述上看,其基本含义主要讲的是治安管理的意义、作用和重要性。
第二种解释是“五性”,即治安管理具有阶级性、群众性、行政性、强制性、公开性。这“五性”当中,后三性是对的,但前“二性”讲的却是治安管理的本质。中国的任何管理都具有群众性和阶级性,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要为统治阶级服务。
第三种解释是“三性”即治安管理具有行政性、特殊的强制性和公开性。我认为,此种解释是对的,是全面的,是精准的。何以见得?
什么是性质?
我的理解和认识: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指此事物与同类事物和彼事物的联系和区别。
从宏观上讲,任何事物都是有层次性的,都是有联系的,它们之间的联系、特别是相互间的区别,便是某种事物的性质。
下面,以我个人的见解,简单剖析一下治安管理的性质。
第一,行政性。任何国家管理都有三种权力在作支撑,在外国叫做“三权鼎立”。“三权”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治安管理行使的是行政权,属于行政管理(国务院行使最高的行政管理权;下设的各部委分门别类的行使各自的行政管理权);
第二,特殊的强制性。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下面的各部委自然均属行政管理。都具有行政管理的属性,都具有不以被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强制性,如对不服从管理者施行警告、罚款处罚等。那么,公安部的治安管理与其他各部委的行政管理又有什么区别呢?
文字表述的很清楚:“特殊的”强制性。其“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处罚”的特殊强制性。其他行政只有警告和罚款权,而治安管理则具有最高的人身强制权: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数行为并罚,可以超过15日)。
二是“管理”的特殊强制性。如:设置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责令离开现场、使用非杀伤性警械强行驱散、带离现场、立即予以拘留、予以收缴等。
第三,公开性。其公开性是指,在公安机关内部,治安管理与其他公安工作的区别。公安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秘密侦察,如政治侦察、刑事侦察等;二是公开管理,诸如道路交通管理、户口管理、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内部治安保卫等,均属公开性的治安管理的学科范畴。
什么是铁路治安管理的性质?
通过上述简单剖析,我们已经明确了国家治安管理的性质,不言而喻,铁路治安管理的性质,只要在原“三性”加上具有铁路特色的“行业行政性”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什么是社会治安管理?什么是铁路治安管理?
社会治安管理,是社会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一个合成词组,复合概念,它是由管理、行政管理派生的子系统的特指概念,它与行政管理和管理是被包含与包含的种属关系。
所谓社会治安管理,是指国家公安(警察)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而依法对社会中的人、物、地、时、事公开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其主要含义:
第一,治安管理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
第二,治安管理的客体和对象是社会中的人、物、地、时、事;
第三,治安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
所谓铁路治安管理,是指铁路公安(警察)机关,为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保障铁路运输生产正常进行而依法对铁路运输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人、物、地、时、事公开实施的治安行政管理活动。其主要含义:
第一,铁路治安管理的主体是铁路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
第二,铁路治安管理的客体和对象是铁路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人、物、地、时、事;
第三,铁路治安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保障铁路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
我的上述理解和认识,学生们听了之后,都感到非常简捷、透彻和精辟,并报以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经过我个人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于1999年5月《当代中国铁路治安管理理论与实践》(408千字)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了;于1999年6月《当代中国治安管理实用全书》(986千字)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也公开出版发行了。此时,学校统一组织的由我主编的专业教材《治安管理学》(上、中、下册710千字)也于1999年8月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了(原计划明年出版,现提前了)。
此时,大家是否应该有一个共识:对于我个人而言,1999年,真的是一个好年成,我丰收了,而且是一个大丰收:“系统系列著书,硕果累累是也”!
此时,我在相关核心期刊已经发表了6篇学术论文(均系独撰)。
1999年公安部职称大评委的评审工作,是在杭州西湖附近的一家酒店进行的。参评人员,除了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和铁道警察专科三所部属院校10多人外,加上地方院校计20多人。
我有名85级成大的学生在杭州铁路公安处当处长,他和我的私人关系甚好。听说我来杭州参评高级职称了,不仅决意请我吃饭,而且要请参评的所有人员吃饭,并借以给我站脚助威。在宴席上,他在开场白中表示,我是刘是文老师的学生,我敬佩我的老师,也敬佩在坐的所有老师,因为没有老师就没有学生;没有好老师就没有好学生。我预祝所有参评老师圆满成功!
大家都感觉我的学生很真诚很实在,便都开怀畅饮,并都夸我和我的学生说:一位好老师教出一位好学生。
在对我的评审中,李教授问我一个问题:什么是治安管理的性质?我的回答是:
“李教授的问题提的非常好,由于中国的公安教育起步较晚,目前,对治安管理的性质的认识尚不尽统一,现存三种不同认识(我将如上所述的三种不同认识进行了简要回顾)。由此可见,我们的公安教育尚需继续努力进行深入研究,我已经与公安大学学报编辑部的李主编商定好了,以《试论中国治安管理的性质》为题发表一篇论文。”
大评委的成员听罢,李教授带头鼓掌叫好:刘老师回答的太好了,寥寥数语,切中要害。
根据当时有关规定,拥有正高级职称(享受厅、局级待遇)坐飞机可以报销费用,所以,公安大学、刑警学院等院校的老师都乘坐飞机圆满而归。我和李院长有铁路软席免票,所以,便各行其便的乘坐火车凯旋而归了。
“经风雨,一路前行,见世面,凯旋而归”。我成功了!我又成功了!1999年经公安部职称大评委评审,于2000年1月我被评聘为正教授了!
漫长的人生之路,我砥砺前行,又再创了辉煌,又成功的向前誇进了一大步,使我在工作职务上取得了最终的辉煌。此时,我说句实在话,这个可歌可泣的一大步,货真价实的为我今后乃至晚年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工作目标上,我认为贡献无止境,“同志尚需努力”,去继续创造更加灿烂的辉煌。
来源:百岁梦想刘士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