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22万元!酷狗音乐被判侵权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就音著协诉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狗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2024粤73民终404、405、406、408、409、410、1534-1537、1539、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就音著协诉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狗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2024粤73民终404、405、406、408、409、410、1534-1537、1539、
12月31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发布消息称,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的酷狗音乐因未经授权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再次被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定侵权。
今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发文称,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下称“腾讯音乐集团”)因未经许可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再被法院判决认定侵权,并赔偿近22万元。
近期,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通过其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了一则重要消息,指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腾讯音乐集团)旗下的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因未经授权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再次被法院判定为侵权行为。
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重要声明,矛头直指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腾讯音乐集团),指控该集团未经授权使用了由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并因此再次被法院判定为侵权行为。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就音著协诉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狗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2024粤73民终404、405、406、408、409、410、1534-1537、1539、
近期,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与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酷我音乐)之间的一场关于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纠纷尘埃落定。音著协宣布,其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中取得了最终胜利,并已收到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法院决定维持一审判决,即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
音著协表示,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此前,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酷我音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12月16日,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官方微信号消息,近日,就音著协诉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酷我音乐”)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音著协已全部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微信公号今日发文称,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 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 K 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 2021 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过法院多次判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仍然拒绝合法使用音乐作
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持续大量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虽经过法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