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方面有何证据回应恩波格斗俱乐部的指控
合同证据:王宝强工作室及《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表明,与恩波格斗俱乐部的合作合同“白纸黑字,分文不差”,并已按对方要求全额支付相关款项。这证明了他们拥有明确的合同文件,表明自身已履行合约。
合同证据:王宝强工作室及《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表明,与恩波格斗俱乐部的合作合同“白纸黑字,分文不差”,并已按对方要求全额支付相关款项。这证明了他们拥有明确的合同文件,表明自身已履行合约。
近日,娱乐圈内掀起了一场关于王宝强与《八角笼中》小演员资助事件的舆论风波。在这场风波中,王宝强不仅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更经历了一场关于善良、责任与真相的考验。而事件的真相,也如同曲折的河流,在经历了一系列波折后,逐渐显露其真实的面貌。
在娱乐圈这个充满戏剧性的舞台上,每一个事件都可能引发轩然大波。近日,王宝强与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之间的纷争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一场关于承诺、信任与法律的较量就此展开。
事情的来龙去脉颇具戏剧性,恩波格斗俱乐部率先发难,指责王宝强及其团队在电影《八角笼中》的合作中存在欺诈行为,特别是关于票房分成的问题上,双方似乎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近日,娱乐圈再次掀起了一股风波,知名演员王宝强与恩波格斗俱乐部之间的1.1亿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这场纷争不仅牵涉到巨额资金,还涉及到双方的合作信任和法律问题。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揭示其中的复杂性和争议点,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事件的真相。
协商是40万授权费,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没兑现。
协商是40万授权费,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没兑现。
王宝强“欺诈风波”再升级!11月21日,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前去警方报案,声称王宝强涉嫌欺诈,电影《八角笼中》当初曾承诺给予5%的票房分成,金额达1.1亿元,未兑现!
声明称,北京乐开花影业负责人以王宝强与恩波的深厚情谊为借口哄骗恩波,导致其在未加细察之下签订了“另一份”授权费仅 20万元的协议,该协议中并未有票房分账条款,此前双方协商的是给予恩波格斗俱乐部40万授权费,同时约定影片票房9亿之内俱乐部不参与分账,超过9亿的票
近日,王宝强被四川恩波格斗俱乐部爆料指出存在合同欺诈,而且涉案金额庞大,对方要求王宝强支付《八角笼中》超过9亿票房5%的票房分成,据说涉案金额过亿。
如今又被恩波格斗俱乐部爆料,说是王宝强在拍摄《八角笼中》的时候,承诺过要分账票房百分之五,结果却爽约了,而且还报警了,说王宝强欺诈。
事情其实早就有了苗头,今年10月中旬,曾参演《八角笼中》的几名小演员就曾在网上爆料在剧组中伙食奇差,每天吃水煮白菜,拍戏时被打伤,没吃上鸡腿,被王宝强疏远,之前承诺的赞助也没有兑现等等。
11月21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就王宝强及其公司在电影《八角笼中》票房分成等问题上涉嫌诈骗行为进行报案,该案件经网络曝光后王宝强工作室通过微博发文回应,针对王宝强工作室的回应,本俱乐部发布以下几点声明:
某格斗俱乐部举报王宝强一事有了新的进展,在王宝强一方晒出了捐款记录和聊天记录之后,格斗俱乐部也发布了一则声明。针对王宝强及其公司说到的“白纸黑字”一事,格斗俱乐部直接回复:怎么“白纸黑字”的你忘了?
在信息如潮的时代洪流中,热点事件犹如海面跃动的浪花,夺人眼球却瞬息万变。近期,格斗俱乐部与王宝强之间的纷争再度掀起舆论狂澜。然而,在这场风波的喧嚣之下,我们亟需冷静审视,将目光投向更为深远、更为紧迫的议题——乡村振兴。本文意在透过这场热点风波,唤醒公众对乡村振
恩波格斗俱乐部声称,王宝强方面通过情感操纵让恩波签署了一份修改过的内容协议,该协议将原本商定的40万元授权费减少至20万元,并取消了票房分账条款。
近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引发关注。随后,王宝强工作室发布微博,“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针对王宝强工作室的回应,恩波格斗俱乐部今日发布声明回复。
有博主发文,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据悉,双方曾合作拍摄《八角笼中》,但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
声明提到,恩波格斗俱乐部代理方曾与王宝强及电影所属公司(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王宝强所属的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给予恩波格斗俱乐部40万授权费,同时约定影片票房9亿之内俱乐部不参与分账,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
11月22日,针对王宝强工作室的回应,恩波格斗俱乐部再次发布声明,称“之所以选择报警,实属被逼无奈之举”,“我们将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还俱乐部一个公道”。